7月7日,备受关注的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被害案,三名凶手被一审宣判。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洪峤,也就是李某月的前男友,杀人案的主谋,死刑立即执行。另两位凶手张晨光、曹泽青,实施了具体的杀人行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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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宣判:主犯获死刑

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死者李月的父母表示满意,李月的父亲强忍泪水向法庭鞠躬表示感谢。他们觉得终于对死去的女儿有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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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月家人

结合案件审理中法庭查明的事实再来复盘这起案件,有很多细节值得关注,甚至能成为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样本。

一、几名凶手,尤其是主凶洪峤,视生命如草芥,主观恶性深。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

李某月

恋人之间,有一点小矛盾就蓄意杀人,这也太可怕了。另据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他们除了密谋并实施杀害李某月的计划之外,还曾计划过杀害其他几名对象,所幸计划没来得及实施。他们预谋杀人的动机五花八门,有的甚至是单纯为了想练练胆量。

二、他们积极追求杀人后果,有严密的计划,甚至多次演练杀人方法,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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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地附近

三、直接动手杀人的是曹泽青、张晨光,被判死缓,谋划、指挥杀人的洪峤死刑立即执行,法院阐明为何这么判。

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并提供作案费用,诱骗被害人至案发地,张晨光与曹泽青积极参与策划、分工合作杀害被害人,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张晨光、曹泽青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洪峤,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通俗一点来讲,张晨光与曹泽青虽然也有自己的脑子,也是活生生的人,但是在本案中,他们沦为了洪峤的杀人工具,洪峤虽然没直接动手,但是他要承担全部的后果,所以被认定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更大,被判得也更重。

李某月父母第一时间告诉女儿判决结果

四、对之前关于洪峤是否有精神病的讨论,法院公告未提及,被害人一方律师认为不可能出现一个精神病人指使两个正常人作案的荒唐情况。

据报道,洪峤是一名军事迷,还一直对外谎称自己是特工,甚至他自己也都陷入这编造的谎言中不能自拔。洪峤与另两名凶手张晨光、曹泽青分别在健身房和军用品淘宝店内购物时认识。他们有共同的军事爱好,张、曹二人对洪峤编造的谎言深信不疑。

在本案一审宣判前,曾有报道说,其家人称洪峤心理不正常,曾在南京脑科医院就医并服用过精神类药物。不过,受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及本案代理律师杨柱认为,洪峤从作案前的策划,到作案后陪同李胜报案,全程表现得十分冷静镇定,对洪峤患有精神分裂的说法,杨柱律师认为,李某月是被洪峤精心设计后杀害的,几名嫌疑人均扮演着各自角色,不可能一个精神病人(洪峤)指使两个正常人(张晨光、曹泽青)杀人。

案件审理法院

我们注意到,在今天法院方面发布的公告中,对洪峤是否有精神病这方面情况没有提及,不知道洪峤是否会以这个理由再提起上诉,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