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南京女大学生西双版纳失联后遇害案”一审宣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案件主谋洪峤判处死刑,受洪峤指使行凶的曹某青、张某光被判处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在事发前,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此后,洪峤邀约另两名被告人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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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两名被告人多次演练杀人方法。

9日上午,另两名被告人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二人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他将女朋友诱骗到西双版纳之后,在之前自称是国家保密人员,招募了两名犯罪分子一起合谋杀人,做了多次演练之后正式动手。

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逃脱这种精心布置的杀人局呢?

但是没想到月月的父亲发现疑点,千里追踪到西双版纳,最后云南警方找到尸体,最终才破获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

洪峤在之前拒不认罪,最终在大量的证据、证人,以及合伙的凶犯口供面前才认罪。时隔两年,终于一审被判处死刑,另两名凶手被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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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父亲拒绝赔偿,当然也是更加拒绝签署任何的谅解书。他需要的是给自己的女儿讨还一个公道。虽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好像显得比较狭隘,但这可能是一个父亲对女儿最后能做的一件承诺。

支持一审判处死刑。但是针对凶犯应该追要的经济赔偿也不要放弃。尤其是这种事先预谋好的多次踩点的,做过事先演练的合伙杀人犯,坚决要将他们送入地狱。

古往今来,丧子之痛,丧女之痛,不管是为父,还是为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相信都非常的痛心,想要通过金钱来弥补,我相信很多当父母的都不会答应。

骨肉之情,父女之爱,必定大于物质。很多的感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根本衡量不了!每个做父亲的人应该都会疼爱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女儿惨遭暴徒杀害,换做任何做父亲的人,应该都不会善罢甘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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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犯罪分子的将是极刑,对于这种暴力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分子,必须要严惩不贷,给受害人一个交代,给受害人父母一个交待!

最后,真诚祝愿这位老父亲及家人走出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