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重庆石桥铺渝州交易城门市突发火灾。
根据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现场火势冲天,浓烟滚滚,同时还伴有“噼噼啪啪”的巨大声响,马路对面的居民楼上都能清晰地听到……
据了解,失火区域主要售卖油漆、防水材料、电线电缆等物资。
此次火灾中有不少于40余商户受灾,所幸事发时交易城已经歇业,暂时没发现人员伤亡情况,但由于货物堆放,每户的货值起码是几十万,有的甚至上百万,估计受灾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一位商户介绍说:“还好火势没有向交易城内圈燃烧,不然受灾损失更大。”
众所周知,沿街店铺一旦发生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极易导致火势蔓延迅速,人员无法及时逃生;另外,店铺装修中经常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吊顶和分隔,这些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也不利于逃生。
经营场所需要面临哪些风险?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第三人因经营场所/公众场所事故致财务损失
第三人有权向经营场所/公众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请求赔偿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2、第三人因经营场所/公众场所事故受伤
第三人有权向经营场所/公众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请求赔偿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包括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减少的收入、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等。
3、第三人因经营场所/公众场所事故死亡
被抚养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向经营场所/公众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请求赔偿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精神上损害赔偿。
应如何对火灾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一)通过加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并且增加设施设备、加强员工消防演练等方式,在事故发生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1、注意布局和分隔,避免人货混居,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2、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以及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
3、不违规经营,店铺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4、完善消防设备,按照规范要求安装自动消防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5、加强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用火用电要规范,按照有关电气规程敷设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质量过关的漏电保护装置和用电保护装置。
(二)对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责任,可以通过配置合适的保险进行风险转移。
1、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
火灾财产保险能有效将因火灾、爆炸导致的承保标的建筑、装修、设备、库存等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
2、员工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
给员工配置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一旦雇员发生工伤事故,可以有效转嫁雇主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风险。
3、公众责任险
因经营场所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的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经营者依法应付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通过公众责任险进行转嫁。
一场事故很可能导致创业夭折、破产、甚至要依法承担庞大的赔偿责任,负债累累,要用几年、甚至几十年来偿还。因此,作为店铺经营者,在创造利润、积累财富地同时,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还要用好保险这一风险管理工具,以较小的成本转嫁较大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