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法院向夏俊峰宣读了核准死刑通知。

2011年9月26日,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至此,轰动一时的夏俊峰案宣告结束。

就在法院宣读核准死刑通知之后,网络上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人为夏俊峰求情,这一帖子得到7万多的转发以及500多万的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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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夏俊峰与城管冲突,用刀致两死一伤,为何还有人替他求情?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更何况夏俊峰还是在连杀两人,重伤一人的情况下。

那为何有人会替夏俊峰求情?难道背后真的有什么样的隐情?

愈演愈烈的冲突

夏俊峰出生于1976年,沈阳市沈河区人,父亲是环卫临时工,每个月能拿到700块的工资。母亲是退休工人,每个月也有800元的工资,1500块钱在那也还能过得去。

夏俊峰从技校毕业后,进入了沈阳一家电机厂上班,电机厂经营不善倒闭,夏俊峰年纪轻轻就成了下岗工人。

1999年,夏俊峰在一家美容美发学校学习,与一名铁岭女子张晶相恋,并于2000年结为夫妻,并且育有一子。

09年夏俊峰与城管冲突,用刀致两死一伤,为何还有人替他求情?

婚后夏俊峰为人看过店铺、打过零工,妻子则一直在一家宾馆当服务员。三口之家虽然有些拮据,但也算温馨。

随着儿子夏健强的长大,爱上了画画,夫妻二人便决定将儿子送去少年宫画画,要用钱的地方也越来越多。

微薄的收入已经难以支撑家里的开支,夫妻二人萌生了下海经商的想法。

二人决定加入摆摊的行列,地点选在五爱市场。然而摆摊并没有给二人带来富裕的生活,反而将夏俊峰送向了死亡的深渊……

2009年5月16日,这天是星期六,天气预报上报的有小雨。

上午10点半,夏俊峰带着妻子张晶收拾好摆摊的家伙事,来到沈河区南乐郊路和风雨坛街的交叉路口,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让夏俊峰没想到的是,城管今天正在对这一片的摆摊现象进行整治。

刚刚把小摊支起来,前面就有人在喊城管来了,夏俊峰推着推车就开始跑。

夏俊峰只跑出去二十米,就被城管追上了。推车被城管死死地拽住,沈河城管执法局中队长申凯带着几名城管队员将夏俊峰紧紧围住,剩下的人开始搬他车上的东西,其中有一个用来炸香肠的煤气罐。

夏俊峰后来对律师说:“他们把锅碗瓢盆往地上扔,我们求饶,说今天星期六,他们说别废话,一个城管打到了我的后脑勺,三四个城管开始把我拽到他们车里,我反抗,不想和他们去。”

上车之后,夏俊峰随车来到了沈河区勤务室内。

在勤务室内,只有四个人,申凯带着张旭东、张伟两名执法队员,以及夏俊峰,还有其他人在场。

根据夏俊峰的描述,在三人将他带进勤务室后,他无故遭到了两名城管队员的殴打,其中有一人用不锈钢茶杯砸他的头部,另一个城管队员将他的右膝踢跪下,甚至用脚尖踢他的大腿根部。

夏俊峰后来在法庭上说道:“当时特别疼,我就去捂痛的地方,就摸到刀了。”

这把刀是一把小的折叠刀,在折叠的状态下长度不到10厘米,打开也只有15厘米,十分不容易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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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刀(非凶器)

这把刀是夏俊峰平时用来切香肠用的,每天都会用到,所以他就随身带着了。就在摸到刀的那一刻,一股怒意涌上夏俊峰的脑门,夏俊峰毫不犹豫地掏出了这把水果刀,此时事情已经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了。

根据法院给出的资料,当天上午11点,夏俊峰手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申凯、张旭东和张伟连刺数刀。

申凯左胸、背部被刺伤,左胸上那一刀直接刺穿心脏,申凯因失血性休克当场丧生。张旭东全身多处被刺伤,左胸同样中了一刀,这一刀刺穿了左肺和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张伟腹部遭受重创,但未伤及要害,成功躲过一劫。

张伟事后称他当时刚走进办公室,看见夏俊峰正在用刀刺向张旭东,因此上前拉了夏俊峰一下,夏俊峰回头扎他一下,然后他就跑了,他并没有目睹事发时的场景。

但在夏俊峰被捕之后,夏俊峰与城管双方对事件的描绘却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分歧。在夏俊峰的笔录中,他是被强行带上车的,期间他有过挣扎,在这之前双方还产生过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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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当事人图片 来源于网络

城管一方则称在执法过程中,城管是与夏俊峰产生过拉扯,但城管绝对没有动手打人,并且称夏俊峰是自愿上车的。

尽管双方证词有所差异,但夏俊峰连杀两人,重伤一人,已经有足够的理由将夏俊峰送上法庭。

庭审过程中,夏俊峰律师主张其是正当防卫,认为夏俊峰在进入勤务室后遭到了城管的殴打,并且存在生命危险,因此夏俊峰连杀两人重伤一人是正当防卫。

但法院认为夏俊峰下手狠毒,处处直奔要害,并不存在激情杀人以及正当防卫的情况,对此主张不予采纳,夏俊峰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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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死刑判决下发后,却引发了舆论的不满,舆论认为法院审判过程中存在很多疑点,且没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对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提出质疑。

审判庭上的疑点

1.目击证人为何不准出庭作证?

在城管与夏俊峰发生冲突时,是有6位目击证人的,在他们的证词中均有夏俊峰被城管殴打的描述。但是在两次庭审过程中,6名证人并没有获得法庭的出庭作证许可,因此这项证据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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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苗欣后来对此有过介绍,庭审现场对这6份材料有过宣读,但是宣读的内容与夏俊峰的口供并不符合,因此未采信这份证据。

2.夏俊峰是否真的被打?

在此案的审判过程中,夏俊峰律师提供了6份证明材料,以及被遗留在现场的鞋底,证实了执法人员在与夏俊峰抢夺煤气罐时是具有殴打行为的。

但在夏俊峰本人的口供中,却没有城管殴打他的记录,并且在二审中,公诉方和辩护方都提及过此事,夏俊峰始终都说城管并没有对他进行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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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询问夏俊峰:“在城管执法人员扣押你煤气罐时,有没有人打你?”夏俊峰回答简单直接:“没有,只是推了我一下。”

根据夏俊峰本人的描述,在城管扣押煤气罐时,推搡是有的,但并没有发生殴打行为。辩护人继续询问:“那鞋子怎么掉了?”夏俊峰的回答是:“在推我上车时,鞋子不知道被谁踩掉了。”值得注意的是,这与之前他跟律师说的话完全相反,但没人知道其中的原因。有人提出质疑口供被造假,但此问题未能得到核实。

3.夏俊峰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主审法官对此有过解释,夏俊峰在案发后对随城管回勤务室有过解释,当时夏俊峰提出“有事说事,不行我和你们回队里,再接受处理。”

此时夏俊峰确实是对城管执法处理不满的,想去队里讨要一个说法,所以才同意去办公室处理的,这一点在二审审判中夏俊峰也承认过,因此不存在城管胁迫他回到队里去处理的,也不构成非法拘禁,所以这一正当防卫的前提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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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夏俊峰构成正当防卫以及防卫过当的核心点在于,夏俊峰在勤务室是否遭到殴打,这也是整个案件的核心点。

在街道路口被殴打的说法已经被否定,夏俊峰始终坚持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殴打,但是主要实施“殴打”的两人已经死亡,剩下的张伟也并未看见案发时的状况,死无对证。

但夏俊峰的律师出示了照片,夏俊峰左前臂内侧有两处明显的皮下出血,律师认为此两处可以证明夏俊峰遭到殴打。

但法院并不认可这份证据,该照片只能证明夏俊峰受伤,并不能证明此伤是否是被殴打形成,因此并不能证明夏俊峰进入办公室遭到申凯和张旭东的殴打。

再者,根据夏俊峰的描述,他是被殴打后,掏出刀乱划导致刺中申凯和张旭东的,但从尸检报告上来看,二人身上的创伤并不是动态伤,而是静止状态下的直接伤害,伤口也不符合划伤的说法,而是刺伤。

如果申凯和张旭东对夏俊峰实施殴打,夏俊峰反抗,伤口形态不应该是刺伤,所以法院认为夏俊峰的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以及防卫过当,甚至不具备防卫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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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另一位法官的介绍,夏俊峰左前臂内侧出血是警方抓捕他后夏俊峰主动要求拍摄的,按照常理分析,如果夏俊峰身上还有其他的伤情,也应该同时留证拍摄。在夏俊峰被捕后的体检报告中,除了夏俊峰在事发过程中意外切掉了自己的一根手指之外,并没有出现其他伤情。

这些证据都不能证明事发前夏俊峰遭到了申凯和张旭东的殴打,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夏俊峰没人知道,夏俊峰被殴打,也只有他的口供当做孤证。

再者更没有证据证明城管执法人员实施过具有攻击性的行为,仅仅凭左小臂的两块皮下出血显然站不住脚。

4.夏俊峰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夏俊峰律师认为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检方并不同意这种看法,从行动细节上来看,夏俊峰持水果刀直接扎向两位被害人的左胸部和腹部,这两处都是人的重要器官,并且由此导致申凯和张旭东的死亡以及张伟的重伤。

这两处位置是人体的薄弱区域,从客观上来讲这两处受重创将会造成死亡,夏俊峰作为一个成年人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再者案发时间为11点08分,两位受害人被送到医院抢救的时间是11点19分,并不存在耽误抢救时间的问题,而解剖结果也是心脏被刺穿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5.夏俊峰提及崔因杰案,并想以此类比。

在夏俊峰案之前,北京崔英杰杀死城管,其判决结果是死刑缓期执行。法院认为两案并没有可比性。崔英杰致一人死亡,而夏俊峰以残忍方式致两人死亡,重伤一人。在排除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激情杀人之后,死刑量刑合情合理。

为什么有人替他求情?

在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后,有人发帖

最后时刻,做最后的努力。我现在发起网络签名,刀下留人,夏俊峰!

这条帖子有500多万的点击和7万多的转载,似乎夏俊峰不死,成为“民意”。

在铁的事实面前,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杀人偿命自古就是不变的道理。

但作为一个人,我能理解夏俊峰生活的不容易,但我也要为死去的两位城管默哀。

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并没有特别之处的案件,只不过是双方角色的问题,而变得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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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勤勤恳恳,努力赚钱养家糊口的夏俊峰,另一边是执行公务,维持秩序的城管。双方在事发前谁都没有做错,都是在为了生活奔波。

此事件被赋予了太多的意义,每个人在夏俊峰身上多多少少都看见自己的影子。在夏俊峰被核准死刑之后,大部分人对他的态度也同情多于批判,掺杂着法律之外的情绪,但法律是不讲情绪,讲证据的。

究其根本原因,此事件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矛盾,是城市管理与普通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摆摊之间的矛盾。

当一个人,一个家庭需要生存,如何生存下去成了他们的第一选择,是否违法,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只会排在第一选择之后。

09年夏俊峰与城管冲突,用刀致两死一伤,为何还有人替他求情?

这是社会财富两极分化的必然局面,此类事件至今都在上演,只不过随着城市管理的人性化以及规范化渐渐地开始减少,但很难从根本上杜绝。

有大V说,夏俊峰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时两个“贱民”群体之间的战争,夏俊峰可怜,城管也可怜,双方都没有出现冲突的获胜者。

让劳动者体面地赚钱养家糊口,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惨案。城管在城市管理中对人多一点尊重,多一点人情味,也许城管这个词听起来会好听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