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无限制,申请门槛小,利息低,2016年,女大学生小茜在广告的诱惑下通过某软件和一名校园放贷人员联系上,并在对方的推荐下,选择了校园裸贷。小茜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隐私照片被他人掌握的代价,从而酿成了后续的一系列悲剧。

2016年12月20日,小茜从“校园放贷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拿到850元款项,实际贷款金额为1000元,其中扣掉了150元的利息。小茜已经事先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将自己的抵押照片发送过去,并将手机通讯录发送给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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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元并不多,小茜很快便将其花完,原本就是因为没钱才选择借贷的小茜自然无法在短时间内还起哪怕是只有几百元的债款,工作人员以违约为由,制定了违约利息,随着利滚利,小茜越发还不起。

2017年,放贷工作人员在多次催债无果后,以小茜隐私照胁迫小茜“陪”他约会,小茜不愿,放贷人员发话会将小茜的照片发会给其亲友,让其身败名裂。还未出社会的小茜手足无措,最终选择了报警。

2017年的1月19日,警方通过网络追查到甘肃定西,并锁定了嫌疑人杨某某的具体定为,将其抓获。根据杨某某交代,除了小茜之外,他还用同样的手法威胁了另外两名女大学生,并两次得逞。

打着低息低门槛的广告,却干着伤天害理的事情,不少蒙昧无知的大学生上当受骗,殊不知网贷就像是一个无底洞,如何填都填不满。

无独有偶,在南京读书的陈雪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2016年她在放贷人手中借得4000元,同样是以自己的隐私照片作为抵押,她借的贷款在本质上就是高利贷,大半年的时间里已经滚到了十几万,为了延缓还款期限,陈雪在放贷人的要求下,多次将各种形式的不雅照片和视频发送。

在半年的时间里,她利用各种理由从父母那要钱,从朋友那借钱,还了平台10万元,对方依旧不依不饶,称她还的只是利息,长久的折磨让陈雪无法负担,最终破罐子破摔,对方将陈雪抵押的照片视频四处传播,并将其发送给了陈雪的亲友。

陈雪的母亲在看到女儿照片后,这才选择了立刻报警。贷款时有多轻松,坑你的时候下手就有多重,4000元滚到十几万,人的贪心是无法填满的,甚至有些人为了还贷想出了一个“以贷养贷”的法子,贷得越多,人都已经麻木,拆东墙补西墙的法子只让事情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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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和小茜的遭遇让人们同情的同时,也引发人们深思,很多人由“裸贷”联想到了卖Y服务,实际上,在现实案例中,并非没有相关实例。在一些女性无法偿还贷款时,放贷催款人员会要求其通过出卖自己的形式来快速获取资金偿还贷款。

放贷催款人员还会摇身一变成为中间人,积极为这些欠钱者提供客源和途径,为了还钱,保全面子,部分女学生会选择同意,有些甚至直接乐此不疲,将此当成副业,成为了放贷人的老顾客。

她们天真地以为放贷人会为她们保守秘密,实际上这不过又是放贷人的阴谋而已。等到照片出现在网络上,被他人知晓,一切都已经来不及。

很多人探讨这些贷款的学生最终目的,实际上,所有的一切不过就是“钱”字而已,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消费需求和收入之间却呈现着明显的不成正比情况。作为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在财务上自然捉襟见肘,为了能够拥有更好的物质生活,他们中一部分人选择兼职打工,勤工俭学,而有一些好逸恶劳的人为了不劳而获,就会掉进这些网贷商家的陷阱中。

如果一旦掉进陷阱,切莫慌张,应当及时请求法律的援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陈雪为例,在她的案件中,利息明显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界限,报警后,她可以在拒绝支付其它利息的同时,申请出借人返还超出的部分利息。

无论是“高利贷”还是“裸贷”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既违背了公序良俗,又违反法律规定。在一定情况下,放贷人还会涉及到敲诈勒索,以他人不雅照片为由胁迫他人上交利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立案金额最低限度为一千元,各个地区有所不同,以实际为准,违法的人就越应当用法律进行惩处。

同时,这两名大学生以身抵债引发的悲剧也是在警告所有人,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做所有事情的前提都一定是“自爱”,不要为了一些外在的利益毁掉自己更加珍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