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全州县一女子生了第一个孩子,被罚款9.3万,女子不服起诉,最后败诉,欠下了巨债,还被限制高消费。

听起来很无奈,简直荒唐,超生生孩子被罚款这事放在以前,情有可原,因为那个时候国情不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人口的过快增长会带来很多问题,现在不一样了,国富民强了,国家开始放开二胎、三胎政策,岂有罚款这一说法,有的地方还奖励生育。

女子第一次生孩子,哪来的超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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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个女子是未婚先孕,孩子在肚子里一天天长大,眼看孩子慢慢长大,舍不得打胎,于是生了下来,可没有想到的是,离谱的事情从此产生了,孩子生了之后肯定要上户口,不然就是黑户,上户口需要开出生证明啥的,毕竟这个女子还没有结婚证,一定程度也违反了相关政策,属于违法生育。

卫建局知道了之后,那还了得,这事必须重视,于是开出了一张罚单,价值连城,高达9.3万,女子一下懵了。

罚款的名目是社会抚养费,难道社会抚养先要交钱,是把这个孩子交给社会,还是交给了孤儿院,或者说哪一条规定明确说了这样的事情就需重罚9.3万元,依据条件是《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其实就是超生费,把未婚生的孩子算成了超生。

女子觉得很冤枉,2016年就放开了二胎政策,说明国家重视人口的增长,自己未婚生育是违法了,但是也不至于这么狠,更何况一个弱女子哪有这么多钱,最后选择起诉,可在法律面前,在广西的管理办法面前,女子败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还因为这个罚款被限制高消费。

很多网友不理解,觉得该好好治理治理这个卫建局,太不像话了,有没有滥用权力,有没有违规操作,这9万多块钱如果交了,是进了国库还是被他们挥霍了,各种疑问和舆论,一时间让这个事情成为了热点。

未婚生育本就是不合法,目前虽然放开了生育政策,但是在未婚生育的孩子户口问题上没有明文规定,仍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样的事情罚款也在情理之中,如果一个女子没有结婚,生了孩子,那么孩子如何抚养,谁作为监督人?如果人人都不结婚就生孩子,孩子是多了,但是社会问题和矛盾就会增加,侧面来说没有准生证就是不合法,征收超生抚养费是合法的。至于征收多少这个目前根据地方规定,也没有一个定论。

年轻女性在没有决定去成家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不然会对自己造成一定的伤害,等拥有了家庭,有能力承担责任和抚养孩子,多生几个是好事,那个时候国家就不会罚款,甚至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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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地方法规也该改版了,大多延续以前的,好多年不变,跟不上形势和社会的发展,这也是矛盾容易出现的一个原因,有关部门也要重视,很多人不懂法,是法盲,一有问题就怨声载道,想方设法给社会扣帽子,制造舆论,唯恐事件不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