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一档热播综艺节目中,几名嘉宾公演翻唱《星星点灯》,被网友发现歌词被修改了。原歌词“现在的一片天,是肮脏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被改为“现在的一片天,是晴朗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总是看得见”。7月3日晚,《星星点灯》的词曲作者郑智化发微博回应:“关于我的经典歌曲‘星星点灯’,被乱改歌词一事,我感到震惊、愤怒和遗憾!”相关信息在网上发布后,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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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一、舆情统计与走势分析

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研究院舆情检测系统,以7月3日0点至7月4日17点为周期,以“郑智化回应《星星点灯》歌词被改”相关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发现,舆情走势从7月3日23时开始,小幅升高后回落,从7月4日6时开始再次攀升,至11时达到第一个高点后再次回落,从7月4日14时再次攀升,至16时到达舆情最高点,此后迅速回落,整体呈现为高低双峰型。

图:舆情走势图

7月3日22时,中国台湾歌手郑智化在其微博账号@郑智化上就某电视台综艺节目中对其作品《星星点灯》的修改,发表意见。他表示,“关于我的经典歌曲‘星星点灯’,被乱改歌词一事,我感到震惊、愤怒和遗憾!”因为当时很快进入深夜,相关微博只引发零星关注。

7月4日凌晨,随着广大网友开始关注郑智化微博言论,舆情开始攀升。同时,不少媒体也对此进行报道。至11时,舆情到达第一个高点,实时舆情信息量达1245条。此后,舆情有所回落。

从7月4日14时开始,随着更多媒体参与报道,广大网友对此进行热议,舆情再次攀升,并于16时到达舆情最高点,实时舆情信息量为1931条。此后,舆情快速回落。

截至7月4日17时,相关舆情信息总量共计19673条,包括微博11481条,客户端5578条,视频2147条,互动论坛275条。从媒体渠道来看,微博和客户端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微博信息量占比为71.99%,客户端信息量占比为14.42%。

二、媒体观点

对“郑智化回应《星星点灯》歌词被改”一事,有关媒体从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利的角度进行了报道和评论。

中青评论刊发题为《没有“肮脏”的<星星点灯>,为什么让郑智化愤怒?》的文章表示,相关节目组既然选择了《星星点灯》,就要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利。要充分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利,更要尊重艺术规律,在真正理解一部作品的基础上再加以表演和传播。

三、网友观点

对“郑智化回应《星星点灯》歌词被改”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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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网友评论分布图

一是表示要尊重原作者著作权,占比为66.67%,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昆夏2020:把一首风靡大街小巷揭露社会黑暗的经典歌曲改得面目全非,编曲俗不可耐更让人气愤的是歌词改得意境全无不要说郑智化老师不答应,所有喜欢原汁原味的歌迷更不能容忍

@B-to-the-js:我以为经过授权的呢,芒果已经是惯犯

@麻烦给个台阶下:乘风破浪节目也不是第一次了

@crystal餹餹:尊重原唱很难吗??

@诺宝儿洋:虽然改编的不错 但也应和原作者沟通 协商吧

@怎么取名字才不重复:抛开版权和尊重的问题,这应该让节目组和郑智化他们沟通。就个人而言,我以前觉得这首歌有点“土”,看了浪姐以后觉得咦还不错呦。也许是两个年代的不同,也是两代粉丝的意见不和。

二是表示此前就已有此改编版本,占比为14.28%,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七月飞扬的流火:这个版本不是18年的央视版本吗?另外,这首歌的版权好像是在华纳,和郑老师有什么关系

@只是一个路过的围观群众:那人家央视都改了,地方台也不敢不改吧…或者下次干脆别用歌词有争议的歌不就好了

三是认为改编没问题,占比为19.05%,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辛小武:三十年前台湾歌手在台湾唱肮脏的一片天。现在大陆节目歌手在大陆唱晴朗的一片天,没毛病啊!

@来生或未生:改编的很好听

@come2theocean:如果买了为什么不能改?改的更正能量不好吗?不想被改,那就别卖啊。(没买另说去找节目组沟通吧或法律解决,有见过那个卖的出来说过歌曲被改的事?)

四、舆情点评

近日,“郑智化回应《星星点灯》歌词被改”一事,在网上引发强烈关注和热议。近七成网友明确表示应该尊重原作者著作权利,部分网友表示此前也有该改编版本,还有部分网友认为改编得没有问题。

从舆情态度而言,接近七成网友认为应该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利,整体舆情呈现出对综艺节目改编的负面以及对郑智化作为原作者发表言论的正面态度。由此可以看出,整体而言,大家的著作权意识和保护版权的意识有所提升。从舆情应对和发展来看,截至发稿时,有关综艺节目和版权方暂未发声,预计如果有关方公开发声进行回应,或将再度引发舆情关注。

近年来,在各种节目和晚会中,对经典作品进行适当改编后进行演唱,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在综艺节目中翻唱歌曲,既可实现借助经典歌曲的力量让节目增添感染力,也可面向更多观众传播经典。但是,其前提是,要尊重作者的著作权。

《星星点灯》是一首创作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经典励志歌曲,被无数人演唱。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作品的修改权属于作者的人身权,只能专属于著作权人。也就是说,具体到此次事件,《星星电灯》的作品修改权,只专属于做著作人权,郑智化作为原作者,享有修改作品的权力。任何人和节目不得未经其同意,擅自修改作品并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唱行为。

因此,希望有关节目组等有关方能及时进行公开回应和解释。如真存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改编作品的行为,则要进行公开道歉,并按照法律法规支付版权费用和相应赔偿。同时,也希望广大文艺创作者、演出组织者和演艺工作者,进一步提升版权保护意识,尊重原创,尊重版权,以便更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研究院)

责编:唐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