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有一位掀起“先锋文学”潮流的当代小说家,他是中国在国际上最出名的作家,凭借一本《活着》火遍大江南北,他被称为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曾是一个在太平间长大的少年,早期写作风格冷酷血腥,他用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构建了一个又一个书内的世界,八部作品中写死了二十九个人,也因此投稿五年都被退。

他就是作家余华,一位可以用自己的文字写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时代缩影的伟大作家。

太平间长大的少年

1960年,杭州的一个普通家庭出生了一个未来名满文坛的大作家,这就是余华。

余华的父亲梦想成为一名医生,为了完成父亲的梦想,余华很小的时候就跟随家人从杭州搬迁到海盐。几年之后,父亲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外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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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

父亲对医学的热爱,也让年纪尚小的余华渐渐的也对医学产生了兴趣。

在余华的童年的记忆里,出现最多的总是父亲穿着白大褂进出手术室的身影,冷酷而又神秘。

六七十年代,那是建国后经历动荡、充满贫穷与饥饿的年代,余华家的生活也非常窘迫。

他长到10岁时,父亲的医院里分配了一套房子,这时的小余华才搬了新家,房子的对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没有住人,而是放置了很多盖着白布的尸体。

后来,余华才知道,那个地方就是太平间,出人意料的是余华并不感到害怕。

相反他常常跑去太平间睡午觉,因为他感觉那里很凉快,夏天的时候是最好的玩耍地方。

余华的童年,见多了太平间里的痛哭流涕,见多了生命的开始结束。也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影响了余华成年后对于生命的认知,也影响了余华的写作风格。

成名之后的余华有了这样的感慨,曾经年少,不知生命可畏。

余华

弃医从文,8部作品写死29人

面对着逐渐长大的儿子,余华的父亲选择让他通过书籍来拓宽视野。

在图书馆里,余华第一次接触到小说,从此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如获至宝,喜不自禁。

余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看小说上,对于学习没下什么苦功夫,所以在那个刚刚恢复高考制度、竞争激烈的年代,余华不出意外的落榜了。

落榜之后的余华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以后的人生道路,怎么走就已经被父亲安排进了医院,成为了一名牙医

五年的时间里,余华拔了上万颗牙,工作的枯燥乏味终于让余华厌烦了。

他开始想他到底想要什么,难道这样一直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过一辈子,回答是当然不能。

于是多番考虑之后,余华辞去了这份工作,他喜欢写小说,喜欢文学,于是他按照内心的想法去了文化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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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的时候,他夜以继日的创作却多处碰壁,无人赏识。但是青年人的激情是无法想象的,余华很有自信,他认为自己肯定能成功。

亚里士多德曾说,青年人长时间处于一种类似陶醉的状态。那时的余华就像是处在了这样的一种状态,他有梦想,他心怀希望,他自我认可,但是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敲得他头破血流

之后的五年里,余华不断投稿,却一次次被拒,即使再乐观的人,面对现实的沉重打击还是会沮丧不已。

这种心情上的失落逐渐体现在余华的小说中,这时,余华小时候受到的环境影响也体现出来了。

那段时间里余华的作品几乎都是血腥暴力的,他在小说中不断地杀人,描写的手法极其冷酷。以至于余华的8部早期作品中非正常死亡的人物高达29人,他用这种方式来表示对现实的不满。

余华将“暴力美学”呈现地淋漓尽致!

像他的《现实一种》,这本书以丧子矛盾引起的山峰山岗俩兄弟之间的虐杀展开描写,山岗的儿子杀了山峰的儿子,丧子之痛让山峰失去了理智也杀了山岗的儿子,之后兄弟相残,双双离世。

余华

  • “然而不久之后山峰的脑袋突然昂起,那笑声像是爆炸似的疯狂地响了起来。……山峰的脑袋猛然摔了去……”山峰是活活笑死的。

这是对山峰死去场景的描写!这篇小说记录了余华曾经的疯狂血腥,有人说,看过这篇小说后感觉余华的骨子里流的不是血,是冰碴子。

全文尽是悲伤,像是噩梦开始的地方。除此之外还有《鲜血梅花》、《往事如烟》等,这些小说也充分体现了余华早期文笔的冷酷。

后来的余华还是感到不满足,他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在构思如何杀人上,这时的余华在写作风格上已经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但是他没有理会,而是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他的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

一次,余华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他被绑在处决台上,有人在旁边一条条罗列他的罪状,之后就出现了一把枪,对准他的头,一枪下去,梦里的余华死了,现实中的余华惊醒了

惊醒之后的余华突然意识到不能再写这样的小说了,否则会出事的,自那以后,余华再没有写过杀人故事。

之后的日子里,余华摆脱了杀人故事的阴影,他笔下的人物逐渐丰满起来,余华在圈子里也积累了不小的名气。

但是这时候的余华还是有些迷茫,这样的日子和他刚开始进入文学界时设想的未来不同,年轻的他壮志凌云,希望自己笔下的作品能成为传世名作。

《活着》的诞生

余华开始思考他要写一部怎样的作品才能成就他的梦想。

一天,他刚刚写完一篇新的小说,大脑正放空休息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首歌,美国歌曲《老黑奴》。

  • 这首歌是根据事实创作的,歌曲主人公老黑奴一生孤苦无依,贫困潦倒,晚年的时候一个人死在伦敦,虽然这一生命运对他极其不公,但是直到临死的时候他对这个世界依然抱有希望。

余华听到这首歌后深受感动,他突然想到自己写了这么多人死去,为什么不写人的活着,如野草般顽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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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想法在余华的脑子里发酵,余华身上缺少的温情似乎也被这个想法唤醒了,他决定写这本小说,他要让书的主角坚强的活着、拼命的活着!

三年之后,1993年,一本《活着》在文学界引起了轰动,作者余华也真正在文学界大放异彩。

  • 《活着》的主角富贵本来是一个富家子弟,但是他嗜赌成性败光了家财,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历经磨难之后富贵意识到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就在他开始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的时候不幸却接二连三的降临了。他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去世,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小说的结局,富贵养了一头老牛,他看着这头老牛就像看到了自己,不幸却顽强的活着。

于是,他一个人,一头牛,过完了一生。

文中的福贵虽然命运苦难却又不乏温情,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温情,成了支撑福贵活下去的勇气。

在余华的笔下,这些温情汇成了活着的信念,就算物质匮乏,生存艰难,只要活着,便有希望。

正如余华在文中所说:生活越是平淡,内心越是绚烂。

之后《活着》成功入围“九十年代最具影响力的十部作品”,而作者余华凭借《活着》也获得了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以及第三届世界文学“冰心文学奖”等多个奖项。

为了活着而活着

成名之后的余华却越来越淡然,他不再在意外界的看法,对于众人的赞美也更加的忽视。

这时的余华也像富贵一样,终于看透了人生,放弃了那些活着之外的东西,明白了究竟为什么而活着。

  • 就像小说的结尾写到:
  • 活着就是活着本身,不是为了任何人任何事物,不是为了争斗,更不是为了去证明什么。
  • 从此庭前看花落,天上云舒卷。
  • 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尽是人生。

富贵的人生十分之九在孤苦磨难中度过,但他却依然乐观,余华的人生也从年少执念、历经挫折走向成名后的淡然。

懂得了活着的意义之后,就不会在意无关紧要的事物,因为活着剥去浮华的朴实,或许只是简单的一呼一吸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