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再有新进展。7月6日上午,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南都记者,7月4日晚他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该案将于7月7日10时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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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称,他和妻子即将乘坐飞机赶往云南,到庭参加7日的宣判。李胜也再次向南都记者表示,“我们一直以来的诉求就是严惩犯罪嫌疑人洪峤。”

南都此前报道,被害女生李某月生于1998年,事发前和男友洪某住在南京市栖霞区某小区。李某月的父亲李先生曾告诉南都记者,女儿2020年7月9日上午离开与男友的共同住处后失联,失联前曾因琐事与男友洪某吵架。

小区监控视频显示,李某月于2020年7月9日10时42分独自一人离开所住小区。李先生从警方了解到,李某月于当日从南京乘坐飞机到达云南昆明,当晚又从昆明转机至西双版纳,下了飞机后,当晚21时16分到了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便再无线索。

2020年8月4日晚,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通报,已发现李某月尸体,系其男友伙同他人将其诱骗至勐海郊外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据通报,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2020年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9月11日晚,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8日该案一审开庭。1月28日晚,南都记者从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处获悉,庭审于当天19时许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据介绍,被告人之一的洪峤当庭拒绝认罪。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