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兑现胜诉方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恩施市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对长期规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持续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近日,市法院依法对5名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案件一:一房两卖耍无赖 携款潜逃拒执行

2016年11月,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夫妇签订《定金合同》,将陈某所有房屋出售给王某,收取王某定金15万。2017年4月陈某与其妻又将该房出售给程某夫妻,收取程某夫妇定金及首付共计20万,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7年8月,陈某申请财产保全,对该房屋予以查封。2018年1月,王某将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陈某夫妇返还定金共计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夫妇不仅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在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后,还恶意串通中介,收取程某夫妇支付的10万元尾款,且将经营的一处宾馆转让得到24万,共携款40多万潜逃。

陈某夫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携款潜逃,恶意躲债。2021年7月,市法院以陈某夫妇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6月28日,将潜逃至荆门的陈某抓获。目前陈某家属与申请人王某达成一致意见,由其家属先行支付10万元,剩余款项分三年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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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拒不支付劳务报酬玩失踪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谭某因劳务报酬纠纷,经市法院主持调解,由谭某一次性支付宋某水电工资2000元,谭某未如期履行义务。2020年8月,宋某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到谭某家中及工地上督促其履行义务,谭某不仅不接电话,不听劝告,对执行通知视而不见,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义务。

经查明,被执行人谭某有固定资产,名下有两台小车,且每月有固定收入,但谭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以谭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2022年7月1日,谭某在恩施城区被抓获。到案后,经执行法官做工作,谭某当场履行将所欠水电工资及延迟履行期债务利息2000余元。

案件三:提供劳务受伤拒赔 强制执行促案结

2019年11月,申请执行人刘某诉被执行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朱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恩施市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朱某赔偿刘某共计12万元。一审判决后,朱某向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州中院裁定维持原判。朱某在支付4000元后,未在期限范围内履行剩余钱款。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采取执行措施,但朱某拒不报告财产,且朱某名下有公司、房产等其他财产,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规定义务,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10月,法院将朱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7月,朱某在武汉被抓获,到案后,通过执行法院做工作,朱某已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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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四:男子卖房后拒不付前妻43万补偿款

黄某与龚某原系夫妻,2020年6月,因感情破裂龚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有的房产归黄某所有,黄某支付龚某45万余元的房屋补偿款。该案判决生效后,黄某未按时间履行义务,龚某遂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黄某将共有房屋进行变卖,并转移了全部房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并通过电话告诫黄某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但黄某既不执行判决亦不到庭接受调查。

鉴于黄某在明显有能力执行判决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性质恶劣,经申请人申请,法院以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6月28日,执行局干警发现黄某近期在珠海市香洲区附近活动。6月30日,在珠海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市法院将黄某带回恩施并依法拘留。

下一步,恩施市法院将立足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强化查封、冻结、信用惩戒、追究拒执罪等执行措施的运用,切实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和“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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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办公室、执行局

编辑|侯若曦

审核|冉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