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奔流新闻记者获悉,“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已接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该案将于7月7日上午一审宣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初,被告人洪某与被害人李某月(女,21岁)相识,后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二人逐渐发生矛盾,洪某遂产生杀害李某月的念头,并将想法告诉被告人张某光、曹某青。

2020年7月初,洪某邀约张某光、曹某青帮忙杀害李某月,并策划将李某月诱骗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普洱茶公园树林内杀害掩埋。三被告人为作案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并反复演练作案方法。

2020年7月6日,被告人洪某诱骗被害人李某月前往勐海县,李某月于当日购买前往西双版纳的机票。随后,洪某向被告人张某光、曹某青提供资金,让二被告人提前订购机票前往勐海县。

同月9日7时40分许,张某光、曹某青携带作案工具到达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后搭乘出租车前往勐海县。二被告人在勐海县城一超市购买铁锹2把,步行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树林内挖坑,为杀害李某月做准备。

当日20时许,被害人李某月乘机到达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被告人张某光、曹某青利用网络游戏语音功能指引李某月于21时40分许来到勐海县河畔之梦小区附近,张某光使用手电筒光引导李某月步行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石壶雕塑”前汇合。随后,张某光、曹某青将李某月引至挖坑地点附近,按照预先演练的步骤徒手扭断李某月颈椎,致李某月当场死亡,二被告人又将尸体抬入坑内掩埋。

同月11日,张某光、曹某青乘机返回南京市,将李某月学生证、银行卡、首饰等物品及部分作案工具交给被告人洪某。同年8月3日,勐海县公安局民警在普洱茶公园树林内发现被害人李某月尸体。三名被告人当日被警方抓获。经勐海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李某月系暴力作用致颈部椎体脱位损伤中枢神经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洪某、曹某青、张某光采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的刑事责任。

2022年1月28日的庭审中,洪某坚称自己无罪,将所有罪行都推给了其他两名被告。张某光、曹某青称他们是受洪某蒙骗才杀害了李某月。二被告表示,洪某一直称自己是国家某机关工作人员,他们被洪某发展为下级,为执行洪某的命令才杀人。

当天在庭审中,公诉人建议判处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被告人死刑,而洪某是此案的幕后指挥者、组织者,资金的提供者,其作用大于张某光、曹某青二被告。

而为了让洪某被判处死刑,李胜此前拒绝洪某家属百万元以上的赔偿,也在当庭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7月5日,李胜告诉奔流新闻记者,他已经和妻子准备去云南参加庭审。如果法庭能判处洪某死刑,等于给女儿有了一个圆满的交代,他将尽快把女儿火化带回江苏老家。如果不能判处洪某死刑,他将一直申诉。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时间轴

2020年7月9日,江苏经贸职业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空乘专业毕业的女大学生李某月离开与男友洪某同住的小区后失联。

2020年8月4日,云南勐海警方通报,李某月于7月9日晚遇害被埋尸山林。

2020年9月4日,李某月男友洪某等4名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盗窃罪被批捕。

2022年1月28日,李某月被害案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