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商研判,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7月4日12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当天17时30分升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7月4日—5日,受台风环流影响,我市将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大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大部分地区为40—80毫米,局部累计雨量可达150毫米以上,最大每小时雨强40—80毫米,短时大风风力可达8—11级。

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值守班,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应急响应处置各项工作。要加强防范局地强降水造成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及城乡内涝等次生灾害;要注意防范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要加强湖库堰塘安全管理,防范恶劣天气对农业生产、旅游、交通运行等可能造成的影响。(通讯员:董小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