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白水县35岁男子张某得知自己女儿被猥亵后,赶到猥亵者家,进门就将其踹倒在地,又向其头上捶打,并用瓷碗猛砸其的头部。最终猥亵者经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被认定为轻伤二级。白水县公安局侦察最终结后,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检察院认为,张某甲殴打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张某乙轻伤二级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张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其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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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新闻引发了网友的讨论热情,大家都觉得检察院的判罚很有人性,充分考虑了张某打人的原因和实际情况,让人民看到了法律制度下的人情味。

除此之外也要为这个年轻的父亲点赞,这个父亲只有35岁,那说明被猥亵的女儿年纪还很小,按照正常年龄推算不会超过十二三岁,也就是还在读小学的样子,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己,遇到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最需要的便是父母的保护。

父亲的行为,虽然暴力不被提倡,但是会给女儿受伤的心灵以最直接的慰藉,和最直接的保护。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来自父亲的力量可以在心理上给孩子不畏惧矛盾冲突的勇气,父亲的保护是孩子内心最初可以依靠的力量。对孩子以后的成长,尤其是面对冲突时的反应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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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真的要给这位父亲点赞,他在第一时间让受害者知道,他令人不齿的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来接受自一个父亲的惩罚。并且,这位父亲在打完人之后,并没有畏惧也没有找借口逃避责任,而是主动投案自首,愿意承担自己打人的过失。

无论从情感上还是在行为上,都给自己的女儿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说不,坚决反抗,父亲永远是你的后盾;

犯了错误时,积极承担责任,不推脱逃避,法律终会还你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