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这是最近一段时间,不少曾经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在求职时遭遇的难题。
有媒体调查走访发现,无论是在微信兼职群里还是在招聘会现场,企业都会要求查验,求职者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并明确表示拒绝招录已经康复的感染者。更有甚者,就连有过方舱工作经历的志愿者也被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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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提出这些无理要求的,不仅有提供招聘外卖员、快递分拣员等门槛较低岗位的企业,也不乏一些知名大厂。抗疫持续至今,我们对病毒的理解已经今非昔比。感染病毒从来不是什么"原罪",对康复者,甚至仅仅是涉疫工作者的歧视,真是让人无法理解,令人愤怒。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都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患者。企业的这种做法已涉嫌违法,求职者可以保留证据,据此向法院对企业提起诉讼。也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种情况的发生,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劳动者的正当就业权利。就业路上这种毫无道理,赤裸裸的歧视绝不可漠视。长此以往,它将直接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

(编辑:周宏妍 陶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