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贵阳贵安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政策宣传解答”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9月1日起,贵阳医保个人账户配偶、父母、子女可共同使用。
据介绍,《贵阳贵安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6月27日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29日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第三项工作任务,明确从9月1日启动,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有关医疗费用,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刘昌敏
编辑 武芮西
编审 刘丹 罗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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