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孝子,反正拔氧气管的儿子就是不孝,是大逆不道,这基本成了民间的共识,网上也有许多段子,今天你揍我,明天小心我拔管。

说一些因果循坏,对孩子不好遭报应或者子女不孝的孩子,才不会尽力去救,事实上真是如此吗?

生前预嘱首次入法,让子女敢拔氧气管。

近日,深圳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患者,让病人平静的走完最后时光。

这是深圳第一个试点,临终决定上做了突破性进展,也给很多最终做决定的子女一个最大的依仗,让患者有尊严,免受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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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和一位医生朋友谈病患,他刚好在重症监护室,说到病房有一个病例,看着就是活受罪,身上插了好多管子,子女亲人还是坚持抢救,他本身是有不少基础病的,加上意外事故住院,基本没有恢复健康的可能。

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加上责任人的承担,病人的抢救,家属基本不需要花钱,于是就天天住在那里,跟我吐槽时,朋友讲已经住了快两个月,清醒时间少的可怜。

这种抢救,从医学上看毫无意义,但是家属放不下,总是坚持一直救,最终怎么处理的,我没有打问,当时朋友跟我讲时,听了很震撼,也是第一次知道抢救对于病人也是一种折磨。

因为以前听到的,见到的,都是谁家孩子一直坚持给父母抢救,如果谁放弃治疗了,相熟的人可能都会嚼舌根,殊不知子女也很为难,救吧,老人好的概率几乎没有,还要遭一身罪,不救吧,良心过不去,舆论也过不去。

老家村子里,多年前有一个老人,她的去世到今天还有人吐槽,讲儿子媳妇不孝,那个冬天,雪一夜就能下到孩童膝盖那么高,50多岁的儿子,用拉粮食的架子车拖到8公里外的县医院治疗,一个月来来回回走了20多趟。

病情没有好,表面上儿子也没有放弃,腊月29那天早上,儿子雪地里跪在我家门前报丧,家母去世了,死前皮筋把脖子缠了十几圈。

葬礼很简单,村里的闲言碎语没有完,很多邻居说儿媳对她不好,不然不会连年都不过,选择自杀,村子里有一个很怪异的现象,自杀的老人,子女不孝。

我当时深信不疑,看他们家人总觉得冷血。

如今结合医生的介绍,深圳的立法,和病人抢救的一些报道,才感觉老人并非是子女对她不好,也许是她本就不想拖着残败不堪的身体过年。

小结

子女拔氧气管是需要勇气和承担社会舆论压力的,而很多时候老人的病,抢救或许才是痛苦,没有质量的活着,属实是一种折磨,我支持这种生前立预嘱的立法。

尊重病人意愿,支持病人自主选择去留,也是对生命的尊重,预嘱更是给子女拔氧气管的一种勇气,在抢救无望的时候让儿子,做一个敢拔氧气管的儿子。

今日话题“你老了,会立这种预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