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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统筹共济功能,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推进“贵阳——贵安——安顺”都市圈医保政策统一,近日,市政府办特制定《安顺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据悉,该实施方案从建立健全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完善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探索拓展门诊保障形式、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强化运行保障机制八个方面着手,并落实到相应的责任单位。

该实施方案提及2023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5%;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执行全省统一的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规范统一慢特病病种名称、办理标准和待遇政策。简化办理手续和流程,全市慢特病门诊资格认定延伸至二级及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等。

-声明-

以上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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