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安坚持对
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在全市多地组织开展收网行动

相继抓获一批涉“两卡”嫌疑人

霞山:23名涉“两卡”嫌疑人相继落网

2022年3月起,霞山区许某思经朋友介绍,在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3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非法获利约3500元人民币。

2022年3月,市辖区唐某兰在明知朋友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收取网络犯罪赃款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朋友使用,并帮助朋友到银行将赃款提现,非法获利1720元人民币。

2022年4月,市辖区陈某钦经朋友介绍,在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收取网络犯罪赃款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后又帮助对方到银行将赃款提现。

案情查明后,2022年6月21日至6月23日,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先后将陈某钦、许某思、唐某兰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钦、许某思、唐某兰均对其本人实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钦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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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霞山公安分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以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灰黑”产业链。据统计,2022年6月14日至24日,霞山公安分局在霞山、开发区、坡头等地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以孙某某为首的涉“两卡”犯罪团伙,先后抓获涉“两卡”嫌疑人23名,缴获涉案现金30余万元人民币,查扣涉案手机卡37张、银行卡67张、POS机33台,扣押作案车辆3台。目前,该2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收购、出租、出借“两卡”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湛江公安将

坚决向涉“两卡”违法犯罪发起猛烈攻势

徐闻:35名涉“两卡”嫌疑人落网

雷州:45名涉“两卡”嫌疑人落网

廉江:78名涉“两卡”嫌疑人相继落网

经开区:38名涉“两卡”嫌疑人相继落网

徐闻、雷州、廉江、经开区打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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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买卖“两卡”

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

“两卡”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惩戒措施?

01

业务限制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02

信用惩戒

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03

加大审核

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04

涉嫌犯罪

涉嫌违法犯罪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

切莫贪图小利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

若您发现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

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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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网行动!湛江霞山23名涉“两卡”嫌疑人相继落网

来源|湛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