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实习生 钟银佩 通讯员 谭耀广 陈祎姗

7月4日,记者从江门蓬江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快速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凭借细心查明事实真相,揪出真正欠款人,被告当庭为堂哥结清欠款。

经口头商定,李某于2020年8月为陈某所在店铺制作并安装一块广告招牌。完工后,店铺仅支付了部分款项,李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将陈某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陈某拒不承认曾委托李某制作安装招牌,承办法官在审查证据时,注意到李某所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欠条,落款却非陈某名字。对此,李某主张欠条是陈某本人出具的,但陈某以欠条落款非自己的名字为由坚决否认,庭审因此陷入僵局。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向双方郑重释明,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如实陈述事实,若构成虚假陈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的欠条是否由陈某本人出具可以通过笔迹司法鉴定的方式查明事实真相,届时不诚信的一方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经释明后,陈某意识到诚信诉讼的重要性,当庭坦白事情真相。原来,陈某的堂哥才是涉案店铺的老板,他只是日常在该店打工,欠条是陈某以其堂哥名义出具的。涉案款项一直未付清,只因堂哥不满意李某在催讨货款的过程中对店铺门口拍照并发到微信朋友圈,还拆走了原本作为赠品安装在招牌旁边的电池器。经法官当庭组织调解,陈某当庭为堂哥付清欠款,李某收款后撤回本案的起诉。

法官提醒:这是一起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加工承揽合同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对于标的不大的项目,双方通常为了尽快促成项目,往往未能重视合同的签订,导致在纠纷产生后加大主张权利的难度。在本案中,原告李某因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后亦未能第一时间核实委托方和欠款人主体信息,可能面临诉讼主体不适格的风险。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重视规范签订交易合同,明确合同履行相对方,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磊

校对 | 谢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