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昆明讯 7月4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医保惠民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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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事业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民生大事,关系到每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我省医保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次发布会主要围绕《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落地实施、启动医保移动支付等三个方面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进一步织密扎牢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保障网”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期间,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梯次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为全省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认定不统一、统筹层次低、托底保障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逐步显现,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进一步加以完善。为此,我省提出了共7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若干措施》的出台将带来以下4个方面的显著变化:

一、救助对象覆盖到全体参保人。

医疗救助对象由农村扩大到城市,由居民拓展至职工,具体按照四类人员(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深度困难职工;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相对困难职工和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救助。也就是说,以前职工参保人不属于医疗救助对象,此次改革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职工也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二、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明确新增医疗救助对象不受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制,也就是只要新增一个医疗救助对象,我们就第一时间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参加基本医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实现医疗保障三重制度对医疗救助对象的全覆盖。

三、救助标准做到“三统一、一规范、一提高”。

“三统一”即: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全省统一;起付标准(医保报销“门槛费”)全省统一;报销比例全省统一,第一类人员保持现行100%的比例救助,第二类人员按照70%的比例救助,第三类人员60%的比例救助,第四类人员50%的比例救助。

“一规范”即:规范医疗救助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提高”即:2023年前医疗救助统筹层次由县级统筹提高到州(市)统筹,充分体现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增强保障能力。

四、综合保障能力更加凸显。

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适当倾斜(即:大病保险对参加居民医保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凡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还可以再次给予倾斜救助。

实施“双通道”管理机制

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买得到、能报销”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由原来的36个增加至275个。我省多措并举推动谈判药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国家谈判药品医保累计惠及438.98万人次,总费用33.35亿元,医保报销23.74亿元。政策执行后,部分患者仍存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购药难”“在定点药店购药医保不能报销”的突出问题。

为拓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保障渠道,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系统总结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试点经验,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三部门通力合作,于去年底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并于今年6月30日按照国家标准,在全国率先上线了“双通道”电子处方中心,将部分定点药店作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双通道”药店,同步纳入医保报销,构建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双通道”保障机制,让患者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都能够“买得到谈判药,买了以后还能报销”。

截至目前,全省已遴选569家“双通道”药店,覆盖14个州(市)(除西双版纳、迪庆州)、120个县(市、区);为保证“双通道”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年初在全省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百日行动”;从3月起,省药监局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组织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开展自查的通知》,突出“双通道”重点品种,要求各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派出检查组对昆明、迪庆、怒江等16个州(市)的86家批发企业、7家零售连锁总部、22家零售药店、4家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项制度,坚持“严的主线”,实现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全省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得到进一步规范。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老年病医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已经先期开通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参保患者在上述医院看病就医后,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就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电子社保卡,自主选择“双通道”药店购药,并实现“一站式”医保报销。

目前已开通“双通道”的医院、药店名单可以在“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并将通过省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布。下步,我们将稳步扩大“双通道”医院、药店范围,成熟一家纳入一家,并实现在线查询。

启动医保移动支付 把缴费窗口搬进手机里

减少患者排队缴费等候时间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诊问缴费这一堵点问题,进一步丰富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今年以来,加大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力度,顺利完成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建设,在部分医院开展试点,并完成与医院HIS系统的改造对接,全省进入医保费用线上支付时代。

医保移动支付业务上线后,参保人无需使用社会保障卡,也无需在缴费窗口排队,通过就诊医院的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线完成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个人账户、个人自付费用“一键”结算,切实减少群众跑腿缴费时间长的问题,让就医过程更方便、更快捷、更省时。

记者、编辑:陈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