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7月4日,钦州市三马路某首饰店店主朱某拿着一面写有“人民的好警察 百姓的守护神”的锦旗送到文峰派出所民警手中,朱某紧紧握住民警的手,感激道:“感谢你们人民警察帮我追回被抢夺的黄金,为我挽回损失,有你们在,我们老街的百姓日子才过得安心,住得放心!你们就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无愧‘枫桥派出所’的称号!”

原来,5月14日12时许,一名青年男子在朱某金店抢走了一个价值8000余元的金手镯,朱某慌忙跑到文峰派出所报警。案情重大,文峰派出所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到达案发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调取周边视频监控、走访排查等侦查措施,很快描绘出了犯罪嫌疑人特征:男性,身高大约170厘米左右,体型偏瘦,驾驶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往钦南区人民路方向逃窜。文峰派出所将案情第一时间向钦南公安分局汇报,请求协助侦查。5月20日,在市公安局巡逻支队协助下,终于在钦北区大直镇邮政局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抓获并移送文峰派出所。

经审讯,韦某供述,其于5月14日中午经过金店时,想买一件金首饰送朋友,便进入金店询问价格。韦某看中一个金手镯,当得知金手镯价格为8000余元时,因身上没有那么多钱,遂起了抢夺的念头。于是,韦某假装辨认金手镯真假,借故将金手镯抓在手中不放并趁金店老板不注意时,抓着金手镯夺门而逃。得手后,韦某将金手镯以7000多元的价格卖给了钦北区大寺镇的一家金店,韦某对其临时起意抢夺金手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按照韦某提供的地址,文峰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驱车前往大寺镇的金店欲追回被盗金手镯,该金店店主起初不肯归还金手镯,在民警向该金店店主讲解买赃卖赃的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后,该金店店主终于将金手镯交出。至此,金手镯终于作为物证被追回。目前,韦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以来,文峰派出所共破获36起盗抢骗案件,其中执行刑事拘留2人,执行逮捕2人,执行行政拘留11人。在打击盗抢骗犯罪上,文峰派出所始终坚持“小案快侦、抢案必破、盗案多破、有赃即追”的总体目标,坚决遏制盗抢骗高发势头,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