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重点人群不定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2〕103号)、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不定期核酸检测筛查措施,做到“早发现”。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7月6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十三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7月6日,当天完成。

二、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牡丹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员),其中放假师生在小区、村、社区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1)2岁以下的婴幼儿;(2)企业、学校、机关事业等定期检测人员及省确定的36类“应检尽检”重点人员;(3)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4)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的“愿检尽检”人员;(5)正在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轮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启动区域核酸检测预案,激活核酸检测指挥体系,按照我区确定的核酸检测启动时间,各工作专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发动,做实、做细核酸检测工作。要统筹安排采样、检测力量和转运车辆,科学合理布局采样点,增加采样点数量,更加方便群众。落实排队“1米线”、采样“3米间隔”要求,对应参加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及时排查补检。

(二)强化核酸检测信息化技术支撑。本轮核酸检测统一使用山东省全员核酸检测系统,区指挥部明确由区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我区核酸检测信息化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采样、转运、接样、上机检测、结果报送信息化工作闭环衔接,尤其注意采样点管码和封包码的核对、检测机构对异常封包码的处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省全员核酸检测系统等重点环节。

(三)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各核酸检测实验室要强化室间质量控制,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切实做到采、送、检匹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压实采、送、检匹配专班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各实验室节奏,分批 次送样,动态调度,避免出现样本滞检或检测能力闲置。

四、注意事项

(一)请全体居民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镇街、行政村(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二)所有采样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携带个人采样信息预登记二维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三)采样检测期间,对高龄老人、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由镇街组织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

(四)本轮核酸检测全员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对完成采样的人员现场发放“采样完成凭证”(区指挥部统一提供,属地镇街负责发放)。

(五)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切实需要,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恐慌、不驻留观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来源: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