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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4日讯(记者 华青剑)7月2日,沈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同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辽阳农商行及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的网点、人员和存款由沈阳农商行承接。客户在辽阳农商行及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已办理的存折、存单、银行卡等交易介质可以在沈阳农商行继续使用,也可以免费更换,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不受影响,存取款等业务正常办理,各项服务保持不变。

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看来,这是推动辽宁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发展,实施结构性重组的重要举措,对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改善区域金融发展格局,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过去十年,中国银保监会恢复和处置了高风险中小机构600多家。

娄飞鹏介绍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过程中,需要稳妥防控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一方面,目前我国共有中小银行3991家,总资产92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9%,是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其安全稳健发展对我国经济金融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显示,人民银行在对44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机构评级后发现,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

娄飞鹏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角度来看,需要重点关注高风险金融机构。面对部分高风险金融机构,顺应金融市场变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吸收合并、重组整合,促使其稳步有序退出市场,符合金融发展规律。这不仅有利于加快金融风险处置,严肃市场纪律,而且有助于提升中小银行竞争力和适应性,维护银行体系稳定运行,构建更加合理的金融市场竞争格局。正是从这个角度看,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稳步有序退出,也有助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银行机构体系。

“至于在此过程中部分群体可能担心的诸如储户资金安全等问题,在稳步化解高风险金融机构的过程中是可以有效保障的。”娄飞鹏表示,一方面,我国近年来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尤其是按照“一行一策”的思路,金融管理部门主导有效开展了包商银行、锦州银行、恒丰银行、辽宁城商行等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积累了相关经验。另一方面,国内已经设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在推进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各方责任逐步压实,金融安全网变得更加完善可靠,也可以有效保护储户的合法利益。

娄飞鹏认为,我国金融业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成功避免了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集中爆发,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按照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稳妥有序处置金融风险,增强金融发展的稳定性,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