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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公布《枣庄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八大部分18条,分别对枣庄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意见,通过改革建立适应枣庄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

文件亮点

不作为薪酬总量核定基数

的项目进一步增加

对承担重大疫情防治、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应急性、临时性公益任务的医院,根据承担任务的工作量、风险程度,核增一次性薪酬总量,不作为薪酬总量核定基数。主要负责人薪酬所需资金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在医院薪酬总量中单列,不作为薪酬总量核定基数。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所需资金在医院薪酬总量中单列,不作为薪酬总量核定基数

进一步体现差异兼顾平衡

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薪酬约束措施进一步健全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合理控制线的公立医院,以及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的公立医院在该新增债务偿还完毕前,严格控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增长。建立健全突出公益性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体系,对考核优秀的,适当增加医院薪酬总量、提高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要适当核减薪酬总量、降低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

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

认定进一步明确

公立医院结合实际自主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科学确定高层次人才的具体条件,严控人员比例,认定方案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认定的结果在单位公示后,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文件内容

01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包括完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注重薪酬倾斜、明确薪酬总量管理方式三方面内容。强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探索灵活多样的公立医院薪酬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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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薪酬管理体系

包括落实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体现分配差异兼顾平衡、规范内部分配决定程序三方面内容。给予公立医院更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将分配模式确定、薪酬结构调整、薪酬项目设立等分配权限都交由医院自主决定;内部分配要合理拉开差距,避免平均主义;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

03

建立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包括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健全薪酬约束措施两部分。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长期激励,激励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代表政府管理医院的责任。

04

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包括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改革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两部分。考核突出公益性导向,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考核体系和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切实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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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

包括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创新两部分。放权公立医院自主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认定方案及人员情况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审核把关,为医院“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高层次人才提供薪酬方面的政策支持。

06

加强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

包括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资金管理机制三部分。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明确可支出项目、建立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支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