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熠杨)近日,申请执行人封某泉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邵阳市大祥区法院,感谢该院在执行其与封某波合同纠纷一案中,让叔侄二人多年来交织的争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也让原本产生裂隙的两家人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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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作为侄子的封某波以其创立的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大祥区檀江乡部分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在该集体土地上建造食品工厂。2015年,封某波与叔叔封某泉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征用地”出租给封某泉,后因租金未及时支付诉至法院。其间,封某波与封某泉因调解不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封某泉等人受轻微伤。该院以《租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合同无效。然而,双方矛盾并未就此化解。2019年,双方再次签订协议,对经济纠纷作出结算,约定由封某波购买封某泉名下的机械、厂房设备,并向封某泉支付100万元,逾期则应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封某波分文未付,二人再度对簿公堂。经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封某泉要求封某波支付设备款项的诉讼请求,但封某波十分抵触这一判决结果。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夏新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封某泉与被执行人封某波系亲叔侄关系,却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多年。对此,执行法官决定着力促进和解执行,先后十余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一方面是劝导封某波作为侄子应当尊重自己的长辈,不应和长辈斗气,并告知如拒不履行将面对司法拘留等法律制裁。另一方面是积极做通封某泉的思想工作,封某波名下的企业正资金周转困难,强制执行可能会加深二人之间的裂痕,希望其站在彻底解决纠纷、修复亲情关系的角度看待问题。

在执行法官夏新多次调解和法律震慑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各退一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封某波分两期向申请执行人封某泉支付欠款128万元。目前,被执行人封某波已分期全部执行完毕,其正在经营的食品公司也得以渐渐走出困境。

办案七年来,执行法官夏新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共执结1600余件案件,收获锦旗二十余面。案结、事了、人和,也是大祥区法院办案人员的不懈追求,在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赢得了更多当事人的理解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