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肇庆有小区住户反映

他们小区的电动车

很多直接停放在楼道里

有些甚至直接将电动车停放在家里

存在安全隐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肇庆一小区没有充电桩,业主将电动车放楼道或家中充电…

7月1日上午

记者来到肇庆端州名门花苑小区

虽然新法正式施行

但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的现象

仍然随处可见

在小区一栋楼7楼

一辆电动车就停在了消防通道上

这个位置一旦起火

七楼和八楼以上业主的逃生通道

将会被切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走访的过程当中

记者看到有业主将电动车推进电梯

回家充电

记者观察发现

在各个楼道显眼位置和电梯口

都张贴着

严禁电动车进入的通知

对此,有业主就表示

小区没有地方停放没有地方充电

他们想物业解决这个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对此,小区的物业经理表示

小区地下车库和外围

都有固定的电动车停车点

停车点不提供充电

而小区安装充电桩的规划

因为选址的问题遭到业主的反对

所以一直搁置

《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

当中就有提出

物业应当保障公共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和消防演练

如果物业违反规定

由消防救援机构

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处5万元罚款

当天,肇庆端州区睦岗街道

安监部门执法人员

接到记者的问题反馈后

迅速到场查看

并就检查的情况给该小区的物业

发出整改书

肇庆端州睦岗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志权就表示

街道会联合社区、公安、

消防、住建等部门

对该小区业主反映充电桩问题

再研究再优化方案

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

争取尽快将充电桩选址问题落实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违者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资料来源:广东台今日关注、肇庆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