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张重咏被开除党籍并按规定取消享受的待遇

经查,张重咏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亲友串供,企图掩盖本人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利用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向组织申报“靠粮吃粮”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有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靠粮吃粮”。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套取单位财务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违规接待及送礼。违反工作纪律,将指标超标的“问题粮”掺入其他合格粮作为轮换粮入库。在指导、监督、审批粮食轮换业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粮食设备采购、粮油购销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重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2022年5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储粮集团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重咏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湖南省衡阳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重咏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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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重咏,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湖南华容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8月至1999年8月,历任湖南省华容县粮食局副局长、粮油总公司副经理、经理;

1999年9月至2013年11月,历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南分公司业务处办事员、经贸公司经理、综合处副处长、仓储管理处处长;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主任;

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人事处处长;

2017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21年7月退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