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以解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难等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认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为阶段性举措,有利于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尽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

据介绍,人民银行将牵头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投资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

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运用金融工具重点投向三类项目:一是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分别为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强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应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投资规模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发力、多部门分工合作。记者了解到,在资金方面,中央财政将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在项目方面,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足够多的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自主选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