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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新华

当地时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判定,美国国会没有根据《清洁空气法》的一项条款授予环保局(EPA)制定碳排放上限的权力。

这一判决影响很大。在能源方面,它意味着,那些用煤炭和天然气发电的发电厂,可以暂时不鸟美国环保局的干预了。

起诉州及公司。图片来源:美国最高法院

但这个判决的意义不仅仅在能源方面。它和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对堕胎权的新判决一样,是美国保守派限制联邦权力的新努力。如果这一趋势能延续下去,美国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

01

新判决利好中国经济

看到美国法官的这一判决,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都坐不住了。他通过发言人发表声明,联合国对于美国最高法院投票决定限制环境保护局监管发电厂温室气体排放的权力感到失望。

不管联合国秘书长有多失望,对中国来讲,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是一大利好。

去年中国在夏季用电高峰期拉闸限电,其中一大原因,是运动式碳减排。运动式碳减排对中国经济的伤害太大了。

这些年来,美国一直在气候议题上对中国施压。川普当总统那段时间,因为美国自己都退出了《巴黎气候协定》,在气候方面对中国的压力自然就小了一点。拜登上台后,多次派总统气候问题特使约翰·克里,就碳减排问题对中国指手划脚。

美国的做法完全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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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全球气候变暖始终是一个争议多多的问题。

退一步说,就算地球短时间内真的变暖了,也不一定是灾难。

要知道,在环保主义者宣扬气候灾难的同时,全球人口却在往更热的地方移动。多少东北人跑到海南、珠三角?这说明,气候偏热的地方在经济发展上有一定的优势。

当然,太热肯定也不行。

中国西北的一些荒漠地带,乃至沙漠,因为气候变化、降水增多,甚至在恢复绿色。气候变暖的确会使一些地方变得不宜居,但也会使更多地方变得宜居。

再退一步说,就算环保主义者的观点成立,那为什么就得逼中国做出牺牲?要知道,美国人均碳排放是中国的人均碳排放的2倍。更重要的是,中国作为世界工厂,产品供给全世界,但碳排放却算在中国头上,这毫无道理!

全球经济结构的形成,自有其规律。环保主义者逼中国碳减排,会扭曲全球经济结构,不利于全球消费者。

有人说美国政府做什么都是为了美国的国家利益,其实也不全是这样。在碳减排问题上,美国固然对中国咄咄逼人,但它也真的拼命打压美国自己的能源企业、制造业,这并不符合美国的利益。所以说,白左是真的信那一套。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对美国企业和消费者是一大利好。

同时,美国联邦政府连自己国内的碳减排问题都管不了,又有什么脸再来指责中国呢?所以,对中国企业来说,这也是一大利好。

当然,对中国的光伏行业来说,是利空。毕竟,日趋内卷的光伏生产能力,还指望出口欧美来消化呢。

另外,好巧不巧,战争让欧美能源紧缺,这加剧物价上涨,无论美国还是欧洲,此时都不得不重新捡起煤炭等传统能源,要不然物价猛涨早晚会压垮政客们。拜登此时大概也就口头反对一下,内心里应该会说:“感谢法官们帮我降低通货膨胀啊!”

02

美国能借这次机会再次伟大吗?

美国最高法院对堕胎权的新判决出来后,有个学者跟我争论,说这个判决会使得美国社会更加撕裂。

我不同意他的看法。

美国社会本来就已经非常撕裂。加税还是减税?持枪还是禁枪?黑命贵还是不照顾黑人?……在许多问题上,美国人经常观点对立、价值观撕裂。

当然,其他国家的民众立场也撕裂,但不一定能表达出来。

这两年恰好美国保守派法官占了上风,这两个判决只是在原来撕裂的基础上,让保守派扳回一点局面而已,谈不上加剧撕裂。相反,它们很可能缓解撕裂。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两个判决,实际上是限制联邦扩权。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条明确规定:“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

一句话,如果宪法没有授权联邦政府干的事,联邦政府就不能干,“对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是这个意思。

规定是好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政客有天然的扩大权力的欲望,这一点在美国也不例外。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条,就常常被政客们抛到脑后,无论民主党政客,还是共和党政客,都这样干过。当然,民主党政客干得更多。

这次的两个判决,都是重申“法无授权不可为”。

许多网友,包括一些学者,认为这次美国最高法院是否定了堕胎权。其实他们误解了。

美国最高法院只是说,按照美国宪法,堕胎权这事不归联邦管,它应该由各州管。如果联邦要管,那得国会修宪授权给联邦才行。至于堕胎本身对不对,法官们并没下判断。

有人反驳说:“美国原本就有些州是禁止堕胎的,你联邦不管,不就是赞同那些州否定堕胎权么?”

这其实是两回事哈。不是说你觉得堕胎权是对的,联邦就应该管。联邦应不应该管,还得看美国宪法怎么规定的,这是权限问题,不是对错问题。

在最高法院就堕胎权做出判决前,盖洛普公司从6月1日到20日就美国民众对最高法院的信任度进行了一次调查。民调显示,只有25%的美国成年人对最高法院有“很高”和“相当高”的信任,为该公司有调查以来的最低。

限制联邦权力,有利于减少社会撕裂。

因为,除了那些清晰的权利问题,在其他问题上,越是全国一个解决方案,越容易导致对立双方死拼。毕竟,你加利福尼亚州的人,能通过联邦干预我得克萨斯州的生活方式,我能不跟你死拼到底吗?对加利福尼亚人来说,也同样如此。

如果让各州自己选择,那么大家就没必要打生打死。各做各的就好,让实际效果来说话。

邓小平那一代改革家,其核心智慧之一,就是让地方自己去改革,去探索。各地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办法,中央再加以追认。正是这个大智慧,创造了中国经济奇迹。

邓公完全可以给今天的美国人当老师。

当然,美国的建国者也具有这个大智慧,所以他们在宪法中设计了相应的条文。美国从13个殖民地发展成为全球最强大的国家,和这个大智慧密不可分。

可惜的是,不肖子孙们没能理解先贤的大智慧。所以,美国观念日益撕裂。经济上,联邦不断折腾各州,也让美国经济远不如昔日辉煌。而且,由于白左越来越多,美国很难改错。

如果这次难得的改错能够持续下去并形成趋势,美国经济很可能重新焕发巨大的能量,美国真的有可能“再次伟大”,届时全球都将大变样,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大事件。

但是美国“再次伟大”的这点火光,能否真的发展成不可阻挡的趋势呢?

目前来看,可能性并不是特别大。因为美国抱有刻板意识形态的人非常多,要改变他们,非常困难。就拿堕胎权和碳减排来说,别看今天最高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没准哪天国会修改一下法律,又把这些权力拿回到联邦了,那你最高法院没辙了吧?另外,以后换了民主党提名的法官占多数,他们又可以推翻今天的法官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