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天气(红色预警)应急提醒

各县(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潮州市气象台于2022年7月2日23时29分将湘桥区桥东街道、城西街道、凤新街道、太平街道、西新街道、意溪镇、磷溪镇、潮安区各街镇和枫溪管委会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红色预警信号。湘桥区铁铺镇、官塘镇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继续生效。

为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潮州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提醒:

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部门沟通和会商,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强降雨影响期间,各县(区)三防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要坐镇指 挥部进行指挥。

二、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提前撤离居住在地下室人员,迅速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确保人员安全。

三、地下车库、地下通道等地下设施和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提前备足沙包、防洪挡板等封堵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地下车库、地下室进水受淹,保障人员安全。

四、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工地防御强降雨施工安全管理, 落实深基坑、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的防范措施。

五、水务、城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巡查水库、河道、 沟渠及市政设施,备足人员装备和专业力量,全力开展排涝工 作。

六、消防救援、应急救援等有关单位要预置抢险队伍,备足抢险装备和物资,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交通、供电、通信等部门工程抢险队伍要集结人员和装备,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七、公安、交通部门要做好交通引导和交通管制,对水毁、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引导行驶车辆就近到安全区域暂避,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 情况应当立即弃车逃生。

八、供电部门要加强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涉水安全管控,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切断有危险 的室外电源,消除危险。

九、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同各镇(街)对 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泥砖房要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降雨影响期间提醒削坡建房居民“住前不住 后,住上不住下”,不得盲目清理后坡。

潮州市人民政府

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来源:潮州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