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

阜阳交警组织开展

“畅安1号”集中统一行动

采取异地用警

交叉互查等方式查缉酒驾

这个被查的男子很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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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0时50分许,阜阳市交警一大队、三大队民警联合在幸福路与致富路交口查获一酒驾司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状态。

民警核查发现,司机贺某某,1968年出生,颍东区正午镇居民。此前已有四次酒驾被处罚的违法记录。2014年、2015年,贺某某因酒驾被浙江省宁波警方查处;2016年、2019年,同样因酒驾被阜阳交警查获。当晚,是贺某某第五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据了解,2015年,贺某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因再次酒驾被多次行政拘留。贺某某涉嫌无证驾驶,再次酒驾,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三千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严肃处理。

民警介绍,从贺某某酒驾违法次数来看,仅被警方查获的次数已经多达5次。可以看出,贺某某是位“贪杯之人”,且法律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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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郑重提醒: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必严惩

切勿心存侥幸

每天

都是阜阳交警的查处酒驾的

行动日!

来源:阜阳公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