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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夏季高温天气,市民夜间聚餐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为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坚决防范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7月1日至2日凌晨3时,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省市公安厅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省酒驾醉驾整治第二次集中清剿行动及枣庄公安“利剑护安”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共查处酒醉驾77起。其中仅在2日零时至3时就查处3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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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动中,交警大队提前对辖区道路现状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各区域酒醉驾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和涉酒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全面摸排事故多发、违法多发的乱点,在城区主干道、国省道、农村地区县乡道路、及餐饮聚集地周边等重点路段进行设卡,集中开展“大兵团”酒醉驾整治清剿行动。

7月1日凌晨54分,交警大队木石中队执勤民警在荆河路与善国路交叉口处设卡检查车辆时 ,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DV73**号小型轿车沿荆河路由东向西驶来,发现有交警检查后欲掉头,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结果发现驾驶人狄某某满身酒气,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现场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程度。执勤交警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狄某某带至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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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凌晨2时28分,于某驾驶鲁C8***F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解放路行驶至解放路与塔寺路路口东路段时,被执勤交警依法拦停,经现场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依法给予于某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截至2日凌晨3时,滕州交警共计查处酒醉驾违法77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日零点之后酒驾的竟然有34起(酒后32起,醉驾2起),几乎占到一半。这样的数字让人震惊,同时也警醒广大市民,酒后开车千万别心存侥幸心理,觉得只要过了零点,交警就不会设点查处,那就错了。据了解,滕州交警这次酒驾集中整治分两波次进行,第一波次:7月1日晚9时至22时30分;第二波次:7月2日0时至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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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滕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上路行驶前一定要紧绷“饮酒开车是违法、醉酒驾车是犯罪”这根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勿一时疏忽大意把自己置于违法犯罪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