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在线

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公积金缴纳了四年了,外地户口,没有住房!在邓州缴纳的公积金,想买套二手房,却被告知不能使用公积金,是大产权五证齐全的小区,为啥邓县二手房就不让用公积金?非得买新房才能用吗?

邓州市6月30日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经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二届二次会议研究,从2021年初暂停办理我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由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

3.公积金中心会积极将缴存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管委会进行汇报,建议管委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满足缴存职工的需求。网友如想了解详情可拨打邓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77-12329、66070208进行咨询。

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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