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日

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7月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深圳报告,为集中隔离发现。全省新增出院9例(均为境外输入),目前在院84例(境外输入72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境外输入2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74例(境外输入146例)。

市民注意!

东莞各镇街核酸检测安排有变

南城

南城核酸检测工作暂停期间

部分便民核酸采样点正常开放

有需求的市民

可就近前往自费进行核酸检测

具体信息请往下看

核酸采样点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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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检尽检群众请勿前往重点人群采样点!

东城

7月2日
东城街道依托15分钟核酸圈建设
在辖区设置便民核酸点28个
为市民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其中“应检尽检”、“五个重点”

均属于 重点人群
凭指定短信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愿检尽检”人群结合自身核酸检测需求
可选择混采或单采自费检测

东城街道便民核酸采样点

莞城

为发挥核酸检测“排雷兵”和监测预警作用

全力满足市民群众核酸检测需求

莞城街道设置多个便民核酸点

请应检尽检人群

主动按照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有需要的市民群众

可自费进行检测

核酸采样点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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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采样点服务时间,以现场公告为准。

万江

为满足广大群众

对核酸检测服务的需求

万江设置多个便民核酸采样点

具体安排如下

部分镇街安排如下

(戳文字了解详情)

东莞疾控发布最新提醒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

高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可调整风险区域范围。

中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划定。

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来(返)莞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 深圳来(返)莞人员

对有深圳市福田区、龙华区、罗湖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2. 入境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 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莞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 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莞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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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风险区域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有以上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莞的市民,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如何报备?

方法一:莞e申报

来(返)莞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前往各大应用市场下载“i莞家”APP(须注册,认证身份和手机号),进入“莞e申报-来(返)莞人员报备”。

方法二:电话报备

市民政务服务热线:

0769-12345

各镇街(园区)

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各镇街(园区)、村(社区)报备电话

请广大市民朋友除做好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四点:

1.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3.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4.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株和德尔塔变异株同时流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莞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 | 健康广东、各镇街官微、东莞疾控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社广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