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之前,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报道了一起“纸面服刑”案,说的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的巴图孟和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却一天监狱都没进过。这篇报道刊发之后,人们才发现司法腐败,居然还有“纸面服刑”这种“骚操作”。这一案件被媒体曝光后,包括司法厅长徐呼和在内的一批涉案公务人员滚鞍落马,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党政纪处分。“纸面服刑”这个新名词,也因此广为流传开来。而且,通过举一反三的自我检查,人们还发现这类荒诞罕见的事情,并非内蒙古独有。

6月27日,澎湃新闻又披露了一起“纸面服刑”案件,湖北省一女子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判刑10年6个月,却连一天监狱也没有进过。人们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是遇到这类经济实力“爆棚”的犯人,铁桶一般的法律却一次次被侵蚀出漏洞,一次次被这些徇私枉法者所践踏、所羞辱。

2018年6月,罪犯刘某因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没财产刑345万元。案件宣判时,这位女犯人正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她暂予监外执行一年,并交由其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云梦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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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了户籍所在地,罪犯刘某的关系网开始发挥作用。2019年5月,刘某的监外执行期即将届满,湖北省云梦县司法局向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司法鉴定书,说罪犯刘某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没有服刑能力。据此,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决定对罪犯刘某延长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2020年6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资料时,发现罪犯刘某的保外就医司法鉴定书并不合乎规定。根据规定,司法鉴定书要求两名医师共同作出,并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字。但刘某的鉴定书上仅有两名医师的签名,没有主管业务院长的审核签字。

由于司法鉴定书可疑,检察官对罪犯刘某所涉案件及保外就医的过程进行了调查。一查就发现了破绽:刘某在被侦查、起诉、审判时精神状况都很正常,哺乳期届满前却突然被鉴定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且鉴定书还存在不合规的瑕疵。这其中莫非有猫腻?于是,检察官向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承办人提出,避开罪犯刘某户籍所在地,在湖北省孝感市以外地区另行指定医院重新鉴定。后来,罪犯刘某在武汉市重新做了精神病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是刘某患有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无服刑能力。

这次鉴定出的病症与之前鉴定的精神分裂症属于不同的病情类型,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一般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精神疾病,并不能排除当事人故意伪装的可能。罪犯刘某为了逃避入狱服刑,可谓机诈百出,不肯就范。这一次计谋又将得逞之时,检察官却发现了其他证据。

检察官通过技术手段调查了罪犯刘某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行动轨迹,发现仅2019年一年,刘某就有103次乘坐火车、飞机出行的记录,地点遍布武汉、孝感、广州等多个城市。在2020年4月到8月期间,罪犯刘某在安徽省望江县还有5次车辆违法的处理记录。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和人脸识别记录,确认5次违法都是罪犯刘某本人在现场处理的。如此忙碌奔波之人,哪里有一点精神疾病患者的模样?

2021年1月8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建议对罪犯刘某收监执行。正所谓机关算尽,最终还是锒铛入狱。2021年2月5日,罪犯刘某被正式收监。随着刘某的落网,她背后的“保护伞”,帮着她逃避监狱服刑的两个人也随之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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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不惜违法犯罪,也要帮助 罪犯逃避入狱服刑呢?蔑视法律,贪图钱财,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从罪犯刘某被判罚财产刑345万元来看,贩卖假药、图财害命的罪犯刘某,手里肯定不缺钱,以钱铺路,腐蚀他人。此外,对于出具假文件干扰司法的行为,惩罚力度比较轻,没有对涉案人员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惩罚过于轻微,相当于在变相鼓励违法乱纪。倘若代价沉重到多少钱都难以弥补,还会有人以身试法吗?答案是肯定的。

透明公开是预防腐败的有效良方,如果从审判到此后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以及依据都及时公开,接受监督,相关人员也会知难而退,因为在公众的瞩目之下,每一次违规都相当于自毁前程,违法乱纪的难度与代价都会促使一些人知难而退、悬崖勒马。许多违法乱纪行为之所以屡禁不绝,最关键的就是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没有做到公开透明。权力在暗箱中运行,没有了公众与媒体的监督,想不腐败都难!

发生在丽水市与云梦县两地的这起“纸面服刑”案件,之所以会败露,会被查处,关键的一点是遇到了一个认真负责的检察官。倘若检察官也敷衍了事、马马虎虎,刘某十年六个月的刑期就真要在“纸面”上进行到底了。

罪犯刘某最终被法院收监服刑了,但还有多少犯罪分子仍在“纸面服刑”、逍遥法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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