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实习生 黄钰 王奕昀 通讯员 叶开钟)确保公平交易,是法院落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式之一。今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多次调解,被执行人主动划拨欠款,一起标的283192元的执行案得以顺利执结。

由于拖欠货款,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将长沙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被告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21600元及相应利息。该案二审亦维持原判。

文书生效后,桐木公司未按期履行指定的付款义务。2021年4月1日,好运来公司向雨花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当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490584元。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可桐木公司却只履行了部分义务。

2022年1月24日,经好运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雨花区法院恢复执行立案,确定执行标的为283192元,并于当日向桐木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次日,法院冻结了该公司的一个银行账户。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桐木公司交涉,最终桐木公司主动支付了全部案款。

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精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强制措施,首次执行中积极促成了执行和解,恢复执行中又推动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既切实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有序引导各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用个案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一审:黄娟 二审:彭治国 三审: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