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宝安,多人违反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因未登记,擅自养犬,罚款500元。
朱某: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1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8区海汇一巷8号门前未经登记擅自饲养一只白色的中华田园犬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2022】深宝新安行罚决字第0093号
李某:当事人未经登记擅自养犬 【2022】深宝石岩城管行字第0102号
张某:当事人于2022年06月17日14时,在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领航城宝东路附近牵着一只白色小狗散步,现场该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属于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行为。【2022】深宝航城综行罚决字第0184号
苏某:当事人于2022年06月13日14时,在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利达路利达公园附近牵着一只棕色小狗散步,现场该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属于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行为。【2022】深宝航城综行罚决字第0172号。
上面每个人罚款五百元,并要求补办登记。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8条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第33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次处2000元罚款,并可以没收犬只。
网上有好多宠物犬转让的消息,在一个微信群里,经常有人说:转让一只小狗。有的人脑子一热,就抱了回来,过几天没兴趣了,又随手一扔,成了流浪狗。这肯定是不行的,应当将犬只送往收容所,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在深圳是不能随便养狗的,养狗之前,先要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看一遍,了解了再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