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学讲师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要向深交所创业板了,这家公司就是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达海),通达海主营电子政务领域软件开发,但8成以上的最终来源于法院系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主营业务“逃”不出法院

通达海的实际控制人为郑建国,郑建国目前任通达海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从1995年3月至今任职于通达海,1995年9月至今还任河海大学讲师。

通达海主营软件产品开发、智能终端、技术服务、运维服务和平台运营基于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法院提供配套的司法辅助服务。

通达海有多么依赖法院系统呢?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以下称报告期),公司最终来源于法院系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72%、87.83%及82.75%。其中,直接来源于法院客户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76%、61.22%及47.80%。

可以说,法院整体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对通达海的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技术跟不上行业的发展脚步或者服务等无法满足客户提出的需求,亦或者是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法院客户的需求发生变化,都可能最终影响通达海的经营业绩。

对于深交所就公司能否开拓更多领域客户的提问,通达海表示,已经在“大司法”领域有所布局,2021年取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中心、浙江省司法厅、江苏省廉政信息中心等客户的认可。开拓“大司法“则有一些实际的困难:

首先,人员数量较少。进入新的领域,须提前储备足够数量的研发人员、实施人员和运维人员,以满足客扁的儒求。而发行人尚处于发展阶段,人员数量较少。

其次,通达海此前主要针对法院客户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制而进入其他“大司法”领域的时间相对较晚,导致行业内既有企业相对于公司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而既往业绩和行业口碑系客户招标时考虑的因素之一。

最后,通达海目前主要聚焦于法院行业,而法院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推进进程在整个“大司法”领域较为前列。公司进入其他行业可能会受到行业的政策环境的影响,从而对发行人业务的开拓带来困难。

由此来看,通达海对于开拓其他政务领域,甚至是其他“大司法”系统的底气不足。

但“死守”法院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毛利率方面。报告期,通达海的法院客户的毛利率分别为52.79%、53.50%及45.00%。通达海的解释为:2021年来自法院客户收入的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承接法院客户项目规模扩大,根据该类客户的需求,需提供更多的第三方软硬件与公司自有软件进行集成,因此外购软硬件成本占比较高,拉低了2021年度法院客户的毛利率。

而从通达海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来看,报告期分别为,56.49%、58.66%和56.65%,这样的水平相较于电子政务领域的其他公司来说,是出于一个超高的水平。在可比上市公司中,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中,只有华宇软件2019年的毛利率达到了40%,但之后两年都大幅回落至35%和25%左右;榕基软件三年维持在36%至38%;久其软件和新致软件保持在30%左右;中科软都不足30%。

通达海报告期均超过50%的毛利率远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这样的高盈利能力不知还能维持多久?

募集资金近半为盖楼

根据招股书(上会稿),通达海本次如果能够上市,计划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29,840.10万元用于“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17,120.20万元用于“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25,415.7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377.44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9,246.4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先看通达海拟将本次募资中的19,246.4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通达海合计2次股利分配,合计分红3856.12万元,分别为:2019年9月19日,分配股利9,784,173.20元;仅仅过了三个月后的2020年1月18日,分配股利28,776,980.00元。

除了大手笔分红外,通达海其实账面上也并不缺钱。报告期各期期末,通达海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14,886.44万元、24,609.71万元及29,263.93万元,公司解释为这是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从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这意味着至2021年年末,通达海的银行理财资金就有约2.93亿元,如果再加上9,997万元的货币资金,两者之和已经接近4亿元,即便如此还有募集19,246.4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10亿元的融资金额也是远远超越了公司的总资产和营业收入。报告期,通达海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7,679.69万元、47,956.26万元、61,599.86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15%、43.05%、40.14%;营业收入分别为24,474.43万元、33,671.88万元、45,023.47万元。

如果再次拆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看,通达海不是将主要资金用于研发,而是用于建筑工程和土地购置。

“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总投资29,840.1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45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15.62万元,土地购置费3,119.21万元,合计15,386.83万元。

“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总投资17,120.2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43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40.07万元,土地购置费2,463.58万元,合计10441.65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5,415.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03.22万元,土地购置费7,417.22万元,合计21740.44万元。

三个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土地购置费合计达47568.92万元,接近募资金额的一半。而这三个项目的研发费用是多少呢?

分别为3510.00万元、2430.00万元和5115.00万元,总计也只是刚刚超过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