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期至2030年。其中明确提出,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力争达到1.6左右,常住人口达到310万人左右,15—59岁人口占比稳定在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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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主要目标

到2030年,三孩生育政策效应充分释放,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并适度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改善,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

——人口总量稳中有升。总和生育率逐步提升并稳定在适度水平,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力争达到1.6左右,常住人口达到310万人左右。

——人口结构动态优化。出生人口性别实现自然平衡,人口性别比保持稳定,并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人口红利持续释放。到2030年,15—59岁人口占比稳定在60%左右

——人口素质全面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受教育程度和文明素养显著增强。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力争达到12年。

——人口分布趋于合理。人口布局与城市发展水平、主体功能布局、产业集聚程度更加协调,城镇集聚人口能力增强,人口流动平稳有序,人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到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

——重点人群保障有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向共同富裕扎实迈进。

02

重点任务(摘录)

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支持政策,配租公租房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研究实行又提又贷公积金政策,帮助家庭降低住房成本。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探索实施育儿补贴政策,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

到2025年,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力争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东坡区妇幼保健院力争创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其余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建成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1个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实现每个县(区)有1个产前筛查机构。到2030年,建成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同质的区域妇幼健康医疗中心。

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幼儿园创造条件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入托。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大型企业设立托育站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构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50%以上。到2030年,形成基本完善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推动17个大中小型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到2025年,县(区)达到1场(公共体育场)、1园(体育公园)、1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标准,乡镇(街道)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中心,行政村(社区)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场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计划,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合作项目,积极引导在眉高校加入成渝高校联盟,联手开展“双一流”建设。到2025年,学前教育公办率达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8%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80%。

《眉山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眉山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趋势性变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期至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释放三孩生育政策积极效应,推进人口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方位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方位融入成德眉资同城化、全方位推进“三市一城”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三孩生育政策效应充分释放,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并适度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改善,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

——人口总量稳中有升。总和生育率逐步提升并稳定在适度水平,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力争达到1.6左右,常住人口达到310万人左右。

——人口结构动态优化。出生人口性别实现自然平衡,人口性别比保持稳定,并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人口红利持续释放。到2030年,15—59岁人口占比稳定在60%左右。

——人口素质全面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受教育程度和文明素养显著增强。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力争达到12年。

——人口分布趋于合理。人口布局与城市发展水平、主体功能布局、产业集聚程度更加协调,城镇集聚人口能力增强,人口流动平稳有序,人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到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

——重点人群保障有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向共同富裕扎实迈进。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生育支持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1.全面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生育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取消再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力度。健全人口监测体系,构建教育、公安、民政、社保、卫生健康、统计、医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以下均需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落实,不再单列)〕

2.完善生育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落实产休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严格查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将生育假纳入生育津贴待遇保障范围,逐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增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质效,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支持政策,配租公租房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研究实行又提又贷公积金政策,帮助家庭降低住房成本。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探索实施育儿补贴政策,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

3.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构建全链条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遗传疾病和出生缺陷发生。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增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行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促进妇幼临床与保健服务深度融合。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力争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东坡区妇幼保健院力争创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其余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建成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1个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实现每个县(区)有1个产前筛查机构。到2030年,建成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同质的区域妇幼健康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推动托育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幼儿园创造条件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入托。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大型企业设立托育站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构建15分钟托育服务圈。积极创建婴幼儿照护省级优质服务县(区)和优质服务机构,争取成功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50%以上。到2030年,形成基本完善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持续提升人口发展质量。

5.增强人口身体素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推动17个大中小型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建好群众身边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统筹建设一批乡镇健身中心、社区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市绿道等全民健身设施示范项目。到2025年,县(区)达到1场(公共体育场)、1园(体育公园)、1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标准,乡镇(街道)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中心,行政村(社区)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场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到2030年,全民健身理念深入人心,群众体质明显增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加强人口健康保障。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开展合理膳食、烟酒控制、心理健康等重点领域健康促进行动。针对重大疾病,聚焦重点人群,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艾滋病、结核病等十项重大疾病防治行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程,加快建设市公共卫生综合临床医疗中心,推进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达标扩能。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规划建设华西医院眉山医院新院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着力打造综合、中医、妇幼三大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基本建成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30年,建成成都都市圈南部医学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7.提升人口文化素养。实施学前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动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围绕“1+3”主导产业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学院,争创省级“三名工程”、高职“双高计划”工程,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计划,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合作项目,积极引导在眉高校加入成渝高校联盟,联手开展“双一流”建设。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健全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全民终身教育。到2025年,学前教育公办率达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8%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80%。到2030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县(区)级全覆盖,基础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产教融合深度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健全;在眉高等院校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城乡一体的县乡村三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提高劳动力技能素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完善“三区联动”促进就业创业机制,加快建设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广泛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大力实施“头雁入眉”“英才助眉”“科创汇眉”“新时代工匠培育”四大行动,引育集聚人才。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到2025年,力争打造1家国家级、3—4家省级就业见习基地,建成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2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到2030年,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更加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化、市场化功能有效拓展,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劳动模范、抗疫英雄、“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和礼遇帮扶。深化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强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建设文明乡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广泛开展“书香眉山·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引导公众更多走进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完善科普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0.增加养老服务资源有效供给。实施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工程,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参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洪雅等县(区)建设旅居养老目的地。到2025年,每个社区至少设立1个养老服务站点,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养老服务综合设施,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覆盖率不低于60%;建成21个区域性养老中心;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所专门用于失能、部分失能老人专业集中照护的机构,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和1个智慧养老社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70%,力争至少引进1家全国知名养老企业落地眉山。到2030年,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实施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5年,建成市老年医院,东坡区、仁寿县各建1家县级老年医院,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力争达到60%,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行动,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全市创建3—4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成市级医养结合培训中心1个。实施银龄健康工程,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安宁疗护区,开展以疼痛控制、舒缓照护、心理支持等为主的安宁疗护服务。到2030年,老年人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老年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2.培育发展老年用品市场。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和机构,引导老人形成健康养老观念。制定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支持政策,建立养老消费监测机制,出台老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和回收办法。研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人产品用品基本配置目录,探索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建设一批老年用品体验场所、康复辅具租赁站。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制造与推广,大力开发满足老人衣、食、住、行等需求的生活用品。针对机构养老、日间照料、上门护理等需求,重点开发用于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方面产品,提升产品适老性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3.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程,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到2025年,建成14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0年,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老年人数字技能教育培训,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增添适宜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的设施场所,搭建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平台。加强老年优待工作,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享受各项优待政策,在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立适老型法律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广泛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营造良好尊老敬老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四)保障重点群体权益,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14.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施眉山妇女发展纲要,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重点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等疾病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女性科学素质,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拓宽女性就业渠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人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15.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实施眉山儿童发展纲要,全面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指导,增加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区)”创建。规范做好儿童收养工作,健全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统筹部门、组织、社会资源力量,持续实施“快乐小东坡”未成年人保护系列项目,精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合法权益保护。落实全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健全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开展全国未保工作示范创建,力争到2025年全市县(区)级创建成功率达到50%。到2030年,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1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以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制度。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健全医护养一体化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改建项目,有条件的县(区)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三者有其二”,逐步实现残疾人专业化康复和托养服务县级全覆盖。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15年免费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健全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全面执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30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全面保障。(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17.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保持脱贫人口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统计,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提高其自我发展和增收致富能力。加强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健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发展权益。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访视、照料服务等。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危济困志愿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加强红十字人道救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

(五)优化人口空间布局,推动城乡人口协调发展。

18.推进人口城镇化。加快构建“一核两副双带三廊”市域空间格局,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新中心,发挥城市功能对人口空间分布的引导作用,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和县城有序转移、适度集聚,实现人口分布与区域形态、功能相适应。优化整合现有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构建产业园区与城镇化互动发展机制,引导产业形成集群,配套推进居民社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内人口就近集聚。根据乡(镇)、村片区划分后新形势、新格局,加快建设一批为中心城区或县城服务的卫星镇,重点推进“全省百强中心镇”创建和16个片区中心镇建设,打造县域人口集聚中心。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根据眉山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积极承接成都功能疏解、产业转移和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增强人口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户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19.促进农村人口安居乐业。做强“2+3+N”现代农业体系,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激发乡村发展内生活力,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推进农村居民就业增收。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搭建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交易平台,实现产权公开流转,鼓励利用大宗农产品交易优势,促进农民合法增收。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做实乡村片区规划,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建设“美丽眉山·宜居乡村”。积极推进森林乡(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提升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全力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20.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完善与主体功能区相协调的人口政策,实施以区域主体功能为导向的差别化人口发展政策。在重点发展区,着力提升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有序发展以产业集群成链为依托的城市新区、产业新城,持续增强人口和就业吸纳能力;在农产品主产区,适度扩大人口规模,推动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人口迁入政策,有序推进生态移民。实施人口绿色发展计划,推动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大力推行创新驱动、资源集约节约、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推广绿色建筑,鼓励绿色出行,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计划实施的组织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解决人口发展问题的工作合力。市级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计划提出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完善计划实施机制,制定本地区人口发展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本计划各项重点任务。

(二)加强信息共享。加快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切实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实现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人口信息服务。

(三)加强监测评估。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计划实施,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口市情、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的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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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