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一名交警向男子索要600元现金,和一条香烟,司机被放行

“警察要了六百块钱,一根烟,就让他们走了?”六月二十六日,江苏连云港,一辆从枣庄到连云港的货车司机杨师傅,在途经东海县南古寨的一个派出所的时候,被一名执勤的交警给拦住了。杨师傅在等待处理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司机拿着一张钞票,交给了执勤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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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也学着他的样子,将5辆车的价格,300元交给了他,但被他拒绝了。杨师傅以为这钱不够,杨师傅又给了他一根烟和300块钱。杨师傅接过之后,5辆货车一同上路,都得到了顺利通过。

事后工作人员表示,上级已经发现了这件事,很认真,如果是真的,一定会认真对待。(中国新闻)

事件发生后,网友们纷纷表示:“难以置信!”竟然还有人胆大包天,仗着自己的权力,在马路上“收钱”。这一夜到底要收多少?

的确,交通警察是国家的一名执法人员,他们应该遵守法律。这是必然的。如果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利用自己的权力,为别人谋取利益或者为别人提供便利,是一种典型的贿赂。请注意,主动索取贿赂,其性质更为严重,属于重罪情节。

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如果收受的金额超过一定的数额,或者有其它严重的情节,则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即在当时,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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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受贿金额在3-2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金额较大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即使不能达到,但有多次索贿行为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一辆车的收费,是几百块,但是一夜下来,要多少?这件事,还得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才能得出结论,但我个人认为,只要是贪赃枉法的人,都逃不掉。

注意:受贿金额在10万至20万元之间,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我希望相关部门在调查清楚之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置,把那些“以权谋私,以权谋私”的害群之马,从我们的执法队伍中清除出去!为整个社会讨回公道!确保我们的执法人员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