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到同事家摘梨被砸致其左眼被砸伤,索赔13万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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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的刘女士去同事李先生的家里摘梨,刘女士去的那天没有和李先生打招呼,李先生当时不在家,只有妻子黄女士在家,所以黄女士按照刘女士的要求从树上打了几个梨, 刘女士在摘梨时不小心撞到了左眼,左眼被认定为10级 残疾,刘女士在住院的15天里,花了1万多元的住院费 。

之后,刘女士向李先生要求赔偿,但李先生不愿意赔偿,觉得这与她无关。于是刘霞在法庭上起诉李先生,要求赔偿13万元。

法院在梳理了整个事件后,认定李先生的妻子黄女士是按照刘女士的要求执行的,这是一种无端的善意和偏袒行为,反映了邻居和同事的良好关系,并驳回了刘女士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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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了一个很早的案子,一个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被主人发现,匆匆忙忙地从阳台上跳出来摔倒受伤,最后倒着打了一个耙子,起诉主人,觉得这两件事有 一点相似之处。

大多数网友对于这个判决都是喝彩的,刘女士的行为确实缺乏道德,其次,刘先生不在场,不可能有他的责任,另外,他的妻子黄女士也按照你的要求给予福利,没有直接的责任,另外,你也应该在去刘先生家之前通知他, 在别人家里摘梨子,而不是先和人打招呼。

不合理和不道德。

无理又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