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发生了悲剧的一幕,一位67岁的老人被一包A3复印纸 砸中身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听我娓娓道来,朱亮的母亲生前几乎每天吃完晚饭,都会出去散步,5月31日亦是如此。当晚韩英从家中离开了,步行到了青岛市食堂去一处写字楼时,突然一包3A打印纸,从天而降砸到了韩英的头部,她随后倒在了血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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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后,现场市民迅速拨打了120和110。看到这种情况后,大量市民围拢过来,有市民认出了韩英!马上就告诉了韩英的家属,当时他的老伴还在吃饭。他情绪激动地被人扶着来到了事发地点,此时韩英已经被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了抢救,现场只剩下一片血迹!因为情况突然,崩溃的老伴出门时连手机都忘了,小区物业人员跑到了他家里,帮他拿来了手机,到了医院看到韩英医治无效死亡!

韩英的老伴告诉了自己的儿子,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远在北京的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脑子里一片空白,人完全懵了!儿子经历了黑发人送白发人的悲惨事情,他要调查清楚,朱亮带着伤痛回到了老家,也想要调查清楚母亲被砸一事到底是谁扔下来的?母亲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当地警方连夜展开了调查,于6月1日找到了实施高空抛物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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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人震惊的是高空抛物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案发当晚,这名嫌疑人学生在写字楼28层的某培训机构学习,他临时起意,先从28层卫生间扔下一卷卫生纸,然后再次从同一位置向下抛出一包3A复印纸,砸到了韩英的头上,导致其死亡。一个不满16周岁的孩子说起来年龄也不是太小了。按理说,这种事情不应该做,这显然是缺乏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因为按照我国法律16周岁以下,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我想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正常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那些有了正常的思维,知道抛下物体会砸到人,还这样做的“杀人犯”!他也已经有了独立意识,知道高空抛物的危险,不能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来保护“恶人”吧!这显然是坏事,不考虑别人的安危,太放纵了!如果孩子犯了错,就没有惩罚。别人家的母亲已经走了,去了天堂,让别人家的生活怎么在继续过下去呢!?

这是一个问号?问天下苍生,还有没有王法?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未成年孩子在违法事实面前,不应该完全包庇他,这寒了死者家属的心!不论是任何人都应当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韩英家属可以要求侵权人及其监护人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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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死亡案件就是因为未成年人的恶作剧而发生的悲剧,他给别人家庭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有人就说,都是16岁的孩子了,难道就不知道这样做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吗?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吗?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其责任。希望所有的父母能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以史为鉴,这个孩子的冒失行为就是所有人的教训,,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不犯别人犯过的错。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截止到现在,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最后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受害人家属对此提出了刑事复议,韩英家属表示事发至今,未成年孩子及其家属从未见过面,而对方也没有道过歉,只是通过警方表示可以之后给三万元丧葬费。不过他们没有接受,他们要的是一个公道!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连家长都没有出面向受害人道歉,还妄想用三万块钱来了结此事,可见孩子能做出这样的事,跟家里教育环境是有很大的关系的。我们希望老人不能白死,少年高空抛物致人死亡,一定要负责。

最终,这个案件会走向何方?我们拭目以待,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