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于入境目的地为长三角的,继续实施长三角闭环转运。

二、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六、对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七、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要求开展相应核酸检测。

八、上述措施自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