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济源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居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为2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首付分期收取,但最长不宜超过一年。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现需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个人贷款额度、加快放款速度、降低贷款利率。个人房贷在2023年5月31日前,出现房贷断供现象的,可以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一年,银行暂不申请法院对断供房屋采取拍卖、变卖等处置措施;银行已申请执行的,法院征得银行同意后,暂不采取拍卖、变卖的处置措施。房贷断供行为不纳入个人征信范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首先,我不是很看好首付分期这种鼓励政策,首付分期看起来似乎是帮购房人分期付款而已,但是实际上,在现实操作中往往可能会伴随着开发商垫资、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可能会规避银行按揭贷款对首付款的要求,违反按揭贷款相关规定。

早在2017年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中明确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而且,在一些省市实际上也明文规定不允许首付分期和首付贷。

这个操作对购房人来说有如下风险:

1、首付分期本身和银行按揭贷款政策有一定的矛盾,属于非正常操作。

2、如果首付分期,意味着购房者资金能力可能是有问题的,在透支自己的资金能力,如果将来不能及时支付,往往会产生商品房纠纷。

3、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起来似乎没有手续费,但是为了及时支付剩余的首付款,有些人通过消费贷、金融机构、小额贷公司、中介进行筹措资金,既会产生新的成本,又会产生更多的融资风险。尤其是有一些机构提供的融资利滚利,不小心就会掉入金融陷阱。

对于房企,虽然能够提高销售业绩,尽快实现资金回笼,同时通过一系列融资方式将风险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利大于弊。另外,如果房款超出了购房者的支付能力,不能及时偿还按揭贷款,银行还有可能面临着坏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