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读书就业迁出户籍,城镇户籍子女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某村的王某,经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知名大学,在大学读书期间,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当地,并取得了城镇户籍,在毕业后,王某继续在当地上班工作。王某父母则一直在老家,为农村户口,在村里有房子,房屋修缮的还是比较好,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的父母去世了,

但是房子还在,王某想着,等自己年老了或者有时候也要回家,村里有房子也方便,但自己的户口早就不在村里了,他还能继承父母在村里的宅基地吗?

我们来聊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虽然说房地一体,地随房走。但其实不然,比如你是城镇居民,你购买了村里的房屋,你就能获得宅基地吗?当然不能,而且你们签的协议也属于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这主要是因为宅基地的特殊性,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本村村民的一种福利待遇,不能转让给集体组织之外的人。

那么城镇子女可以继承村里的宅基地吗?根据最新的规定,只要宅基地上建有房子,那么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继承了宅基地,并可以去办理宅基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法律并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继承。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因此,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据继承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

本案中,王某宅基地上仍有房屋,故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王某就不能单独就宅基地予以继承。

需特别指出的是,宅基地上的原房屋一旦拆除或倒塌,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将不能继续使用,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处置,继承人亦丧失对宅基地相关权利的承继。如果遇到房屋拆迁,宅基地的拆迁补偿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房屋的补偿,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子女户口在哪里,都有权继承;另一种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因宅基地不属于遗产部分,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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