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即将来临,一批新规即将实施,这些新规跟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善世带大家一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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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信部:通信行程卡取消星号标记

6月29日下午,国家工信部官方发布通告,通信行程卡取消“星号”标记。

通告称,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支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广大用户出行,即日起取消通信行程卡“星号”标记。

2. 7月1日实施!全国31城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7月1日各地将执行新一轮的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全国多地纷纷“亮”出新一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据善世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济南、石家庄、桂林、青岛、泉州、昆明等31个城市发布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

详情请看善世往期文章:《7月1日实施!全国31城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3. 7月1日起,上海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

7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其中,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

此外,上海还将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抚恤金。

4. 7月1日起 ,四川省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据四川省财政厅网站消息,日前,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四川省将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

5.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其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相关权利人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7.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在减价前临时显著“涨价”!

来源:新华网、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