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一则“新生儿臂丛神经被妇产科医生拉断”的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当事人郭女士在周口市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生产时,因为宝宝难产,医生在拉出婴儿的时候,将婴儿的臂丛神经拉断,导致婴儿的左上肢活动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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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郭女士认为这是医生操作不当,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涉事医院则发文回应称:医院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但不拉断这个新生儿就出不来,医生肯定是在无法规避的情况下,才会特意拉断。并称提出花30万元一次性赔付和解,被郭女士拒绝。

郭女士的诉求是,医院要赔偿宝宝所有的治疗费用,包括来回的路费。未来宝宝还需要十几年的康复治疗,目前已经花了12万了。

对此网友们也是纷纷热议:

“实在不行,还有刨腹产手术呢,干嘛硬拉出来啊?想不明白,可怜那娃儿了。”

“都这样了,才30万?不仅要赔偿,还得支付孩子未来康复的所有费用,直到孩子完好!”

“必须赔,医院收费从来不讲价,高昂的费用弄成这样,孩子就成了残疾,必须要医院赔偿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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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来说,医院此举或许真的是无奈之举,但奇怪的地方在于,假如医生明知无法规避的话,那么在拉扯之前,医生不应该是征求产妇或者家属的同意,并告知可能发生的风险吗?如果医生做了这件事,同时也得到产妇和家属的同意,不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吗?所以感觉还是挺耐人寻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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