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日讯,近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一处济南妇科医院被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卫医罚〔2022〕0466号;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处罚内容:对其进行警告、罚款15000.00;处罚机关: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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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济南妇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病案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应予以处罚。

据公开信息显示:济南妇科医院注册地为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10-某号,法人代表:林某涨,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妇科、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中医科、麻醉科、医疗美容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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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发查证给企业在2018年至今发生三件司法案件,案号分别为:(2021)鲁0102民初10300号;(2021)鲁0102诉前调650号;(2018)鲁0103民初3711号(2018)鲁01民终6226号;案件类型均为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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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查证该医院收到行政处罚12条,决定书文号:济卫医罚〔2022〕0466号;济卫传罚〔2022〕0035号;济卫医罚〔2022〕0401号;济卫医罚〔2022〕0399号;济消历下(消)行罚决字〔2021〕0097号;济卫医罚[2020]0052号;济卫医罚[2020]0054号;济卫医罚[2019]3741号;济卫医罚[2019]3321号;济卫医罚[2019]1062号;20220317AL1;20210330EH1。

信息来源: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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