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去年底,山东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这是中医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山东省中医药发展进入快车道。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到2025年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山东向中医药强省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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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

去年底,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份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国家首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建设主体,鼓励在中医药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

《建设方案》提出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居民健康水平的中医药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

山东将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实现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

《建设方案》提出,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建设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中心,打造全国中西医结合眼科标杆。

针对视力低下、脊柱侧弯等青少年常见病,依托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防控中心、中西医结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和省级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防治中心,培育专项技术服务团队,健全省市县三级防治基地和服务网络,打造齐鲁青少年健康服务品牌。

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

山东将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建设方案》提出,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依据中医医疗服务特点,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允许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

山东还将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遴选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推进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代表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开展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22年完成首批联采和结果落地。

深入推进“中药突破”计划

山东将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方案》明确,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经典线上微专业。落实省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协议,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支持学校牵头组建黄河流域中医药教育联盟。将“三经传承”全面融入名医工作室和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提升临床中医经典、经方、经验学用能力。将师承和临证列入齐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核心指标。设置普及班、骨干班、高端班,完善优化五级师承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师承教育全覆盖。

深入推进“中药突破”计划。制修订《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鼓励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新药递级转化,探索中医药传统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简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审评审批程序。

山东将优化长期停产中成药品种恢复生产工作程序,推动优势休眠品种恢复生产。支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对已上市的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强化区域合作,探索在道地药材产区、中药材市场或中药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共建检验实验室或检验检测平台,协同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监管力度,聚焦中药饮片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检。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将质量保证体系向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等环节延伸,从源头加强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探索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会看病、看好病

作为中医药从业者主要评价内容

山东将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

《建设方案》提出,在各类人才项目选拔中向中医药行业适当倾斜。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评价标准,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分类评价。在已将医学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纳入我省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鼓励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特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探索实施对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医疗机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打造德州市医保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威海市支持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发展示范点。

山东将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推广实施中医经典、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临床服务模式。

《建设方案》提出,高质量举办尼山世界中医药论坛,擦亮“儒医文化、扁鹊故里、针砭发源地”三张名片,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实现公立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山东省中医药博物馆、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争创国家等级博物馆。到2025年,国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分别增加至10个、50个,建成一批中医药类博物馆、中医药文化知识角、文化长廊、文化街和主题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