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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到白石山镇镇育青村,开展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本村一户农民认为邻居侵占了两家田地间的公共水沟,对自己耕种造成影响,坚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另一户坚称此事不属实,因此事争执了五年之久。为了防止“案件一审,两家结怨”的局面,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踏查了解情况,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村民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协助镇政府、村委会研究制定调解方案,最终这起纠纷得以化解,原本和谐的邻里,就此握手言和。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法院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保障作用,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法官进网格”,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有效地提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法律化水平,推动 “无讼村居”创建。